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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副秘书长、省食药监管局局长 杨 杰
(2015年5月26日)
同志们:
根据省局党组工作安排,这次中心组集中学习的主题是学习贯彻省“十三五”规划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努力开创监管事业新局面。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分析,全面理解和把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基本形势
“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药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事”。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要利益问题之一,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基础,又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内涵,更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国家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现代化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食品药品产业迅速壮大并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基本需求,为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向总体小康迈进作出了突出贡献。进入新世纪以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有了更高期待,饮食用药需求正在经历从量到质的深刻变化,由“吃得饱饭、吃得着药”迅速转变为“饭要安全营养、药要安全有效”,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已经进入了一个全新的时代。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将之摆上十分重要的位置,纳入公共安全体系进行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保持了稳中向好的态势。
当前,我省改革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稳定进入风险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相对薄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滞后于产业发展、监管需要,加之社会诚信道德失范、社会需求层次提升、社会心态焦虑、消费者风险认知偏差等多种因素交互影响,我省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和监管能力与中央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一些不安全因素仍然长期存在于食品药品供应链的全过程,影响食品药品安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专业化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缺乏专业化的队伍、机制制度和能力来保证,风险高发和矛盾凸显的阶段性特征十分明显。
从产业的角度看,我省食品药品产业基础较为薄弱,产业规范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低,各类监管对象多、小、散、乱,监管难度大。同时,行业诚信自律机制不健全,生产经营者“无知、无良、无法”问题突出,部分企业及从业人员自律意识不强、道德素质不高、质量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诚信缺失,逃避监管,个别甚至见利忘义、故意违法犯罪。
从监管的角度看,监管能力建设尚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距离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是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尚未形成。党的十八大决定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但部分地方改革进展缓慢甚至出现动摇、反复。各级行政监管队伍、监督执法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不够完整,难以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强的特征,亟待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体系。二是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尚未形成。相关法律法规亟需修订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仍不完整。法规标准对生产经营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还不够,对违法行为的惩处打击力度还不强,监管机制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监管需要,亟需改革完善提升。监管手段亟需从以检验检测为主向检验检测和现场检查并重转变。三是适应实际需要的监管保障能力尚未形成。机构改革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面临巨大的监管压力。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特别是基层监管机构普遍经费不足,人员数量少、专业素质偏低,检验检测、检查核查、监测评价等专业技术支撑能力较弱,基础设施、装备配备、信息化监管水平落后,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物质基础依然薄弱。四是多元化监管格局尚未形成。目前政府、市场、社会的关系没有完全理顺,食品药品监管仍然主要是以政府监管“一条腿走路”,行业自律作用尚未有效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尚未完全落实,社会监督力量尚未充分激活,食品药品安全尚未实现社会共治。“十三五”时期将是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爬坡过坎的关键阶段,必须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保障能力,不能有丝毫松懈。
二、提高认识,深刻理解和把握“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重大意义
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是全省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战略性、纲领性文件。实践证明,食品药品安全重大难题的破解、重大部署的推进、重要任务的落实,都离不开规划强有力的引领和支撑。“十三五”时期,是食品药品监管开创新局面的新的起点,是监管事业创新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是机关能力全面提升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多发期”和监管能力“薄弱期”两碰头的特殊时期。面对依然复杂严峻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面对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广开视野、站在全新的高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科学研判发展趋势,全面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
(一)要站在全面深化改革的高度来深化认识。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诸多内容涉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省委、省政府也陆续出台相关决策部署,为了确保深化改革举措落到实处,要求我们务必结合监管实际,统筹运用好市场和监管两个武器,重点围绕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加快构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等改革部署,研究好、编制好中长期规划,用规划促进食品药品监管改革的深化。
(二)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来深化认识。坚持依法行政,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要求,更是我们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最管用、最直接、最有利的保障。国家局新修订了医疗器械监管条例,启动了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工作,加之《食品安全法》的颁布实施,为我们编制好“十三五”规划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我们要在“十三五”规划编制中,体现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用规划促进监管法规的贯彻落实,努力形成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要站在维护公共安全大局的高度来深化认识。食品药品安全涉及面广,群众聚焦、社会关注度高,这就要求我们务必坚持问题导向,以规划来推进监管难题的破解,以规划推进各类风险隐患的解决,以规划推进监管措施和手段的强化,以规划推进监管能力的提升,以规划推进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落实,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四)要站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高度深化认识。2014年底,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云南省8个特殊情况的研判和10大任务的部署,以及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的决定》,打造云南升级版,对新常态下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全新的定位和要求。食品药品安全规划既要加强与云南省总体规划的衔接,还要加强与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统筹发挥政策引导、监管保障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设法制化市场环境,助推产业提质升级。
(五)要站在应对食品药品新挑战的高度来深化认识。在全省机构改革基本到位的情况下,事业单位改革、县市区机构改革又客观而现实的摆在我们面前,已知和未知困难前所未有,艰巨复杂,机构改革、职能定位、制度建设和运行机制等仍然任重道远。加之,监管领域出现更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生产经营小型化、多样化、智能化、网络化,与传统的风险隐患交织在一起,对我们现有的监管理念和手段形成了巨大的挑战。“十三五”规划不是“万能钥匙”,但是我们必须准确把握食品药品产业发展的总体趋势、监管体系的新情况,以发展的眼光、前瞻性的思路、主动出击的态势、责任担当的气魄,通过“十三五”规划编制,推进监管模式的优化,引领监管改革,闯出新路。
三、统筹兼顾,认真理解和把握规划编制的基本要求
“十三五”规划要把食品药品安全置于国家向西部倾斜开放新格局中加以谋划,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滇”总任务,深入落实西部发展战略。按照完善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总要求,坚持监管为民、效能监管、综合施策、全省控制,推进食品药品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专业化、现代化,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规划编制中,要遵循6条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监管为民。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依法监管,公正透明。完善食品药品法制体系建设,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执法,保障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政府主导,社会共治。加快构建统一权威、科学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加快形成“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四)权责一致,分级负责。理顺各级监管职责和关系,坚持能力与事权相匹配。
(五)改革创新,科学监管。强化新技术在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应用,通过科技创新改进传统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提高监管队伍能力组织,全面推进专业化监管。
(六)项目带动,重点突破。针对能力建设滞后的短板,按照事权财权匹配原则,集中资源投入,加快提升技术支撑、基层监管、信息化监管和服务、应急处理等方面的能力。
同时,要正确处理好规划编制工作中政府与市场、统筹全局和突出重点、前瞻性和操作性这“三个关系”,让规划更加适应时代要求,符合发展规律,反映群众意愿。要简化市场领域的规划,强化规划对市场的规划引导,实化政府主导领域的规划,使规划真正成为“市场投资指南”和“政府决策依据”;要树立更加宽广的规划视野、全局“一盘棋”的规划思想和问题导向的规划方法,在规划编制中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要强化规划的前瞻性,突出规划的针对性,使规划成果既是“宏伟蓝图”,也是“操作手册”。相关处室要扎实开展前期研究及调研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加强衔接协调,不断探索创新,强化组织保障,高质量完成我局食品药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四、打牢基础,全面加强监管“十大体系”建设
全省食药监系统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以编制“十三五”规划为统领,抓改革、促发展、打基础、谋长远、提能力、保安全,着力加强基层监管体系、法规体系、行政审批体系、检验检测体系、信息化体系、稽查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社会共治体系、人才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全省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保持和发展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基层监管体系建设,夯实监管基础。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健全完善的监管网络体系,是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基础和前提。要以“十三五”规划编制为契机,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推动省局与州市政府、省厅局签订合作协议。要深入调研,抓好试点,进一步落实县市区政府的责任。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在不断健全基层监管机构、不断延伸监管触角、不断扩大监管队伍上下功夫,主动作为,破解难题。要积极推动县市区政府购买服务,在乡镇配备协管员、在行政村配备信息员。尤其是针对县区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新情况,要深入研究改革后行政管理体制、监管运行机制等重点问题,继续指导推动乡镇监管所建设和省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确保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不弱化,要细致深入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坚定信念信心,切实做到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
(二)加强法规体系建设,为监管提供法制保障。健全完善的法规体系是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有法可依、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提高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和水平的制度保障。要加强食品、药品地方法律法规建设。健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的机制,明晰法律责任,完善执法依据。要继续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建设。全面完成标准的清理整合工作,配合卫计委做好食品标准的制定,建立并完善药品标准淘汰机制,完善监管技术依据。要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贯穿全程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确保各项重大决策科学合理。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重大案件合议制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三)加强行政审批体系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行政审批体系,是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体制的重点任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环节。要进一步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严格控制新设行政审批。认真清理非行政许可事项。对依法必须保留、设立的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坚持应减必减、该放必放的原则,对可以下放、委托基层行使的事项,要尽量下放,同时要加强管放结合。要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工作的公开性,增强透明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优化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