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秘书讲话系列280(14篇)福建省市场管理监督局局长黄培惠公开讲话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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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黄培惠
(2017年10月24日)
同志们:
党的第十九大正在北京召开,这是我们党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开幕会上作了很重要的报告,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站在历史和时代高度,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揭示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描绘了面向未来的宏伟蓝图,是我们党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指南,也是我们今后做好工商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指针,特别是报告中提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创新监管方式。”“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等等为我们工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更好地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密结合工商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各项部署。
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今天我们在漳州召开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会议,大家一起面对面讨论研究今后一段时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很有必要,而且我们选择在12315的发源地漳州召开也很有意义。这次会议也是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一个实际行动,是一个很好的学习开端。漳州市政府对这次会议很重视,吴卫红副市长莅临会议指导并作了热情洋溢的致辞。刚才福州、漳州、莆田三地市分别交流了各自消保工作经验,他们的做法值得大家学习借鉴,其他地市也用书面形式交流了经验,都各有亮点,李升同志通报了消保工作的有关情况,许瑞察副局长代表省局总结回顾了近年来消保工作成效,部署了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讲得很好,很全面,我都同意,希望大家抓好落实。会前,许瑞察副局长跟我商量,希望我能到会讲个话,我欣然接受,我认为消费维权工作很重要,是工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把握维权监管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中高端消费、创新引领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总书记提出的推动新的改革热点和改革亮点,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和创造力,打造有国际竞争力经济环境的重要命题。
近年来,我国消费保持平稳较快增长,最终消费率已连续五年超过资本形成率,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消费对宏观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我国是拥有13亿多人口的大市场,消费需求规模最大,和民生关系最直接,不仅是能够保持我国中高速增长的潜力所在,且是经济增长、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和推力。然而,当前在体制机制、消费环境、优质消费品的供给等方面仍有待完善,制约了消费潜力的充分释放。消费的需求还很大,但是供给还跟不上,经济发展新常态需要培育消费热点,需要释放消费潜力。因此,如何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让“消费马车”持续发力,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让群众能消费、敢消费,已经上升为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部署和战略要求。这些对我们工商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和新要求。
消费环境可以反映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形象,是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中央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惠及人民群众的各项政策措施,很多都要通过市场来实现,都要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去保障落实,这就对市场监管部门赋予了更新、更重的任务,对消保工作事业提出了新的课题和挑战。今年1月,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规划》作为国务院第一部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的重点专项规划,明确要求把维护消费者权益放在市场监管的核心位置,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这样的专项规划是前所未有的,涉及到下一步市场监管格局和机制。因此,我们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对经济发展形势的判断,顺应改革发展新趋势,把握“放管服”新要求,开拓创新,努力成为推动改革的正能量,让老百姓在改革发展中享受更多的获得感。
二、以服务改善民生为宗旨,坚守消费维权履职定位和核心主线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开正义”。人人都是消费者,广大群众每一天都离不开衣食住行,每一天都要消费商品或接受服务,在消费过程中能够放心,发现问题有人监管,是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工作的基本要求。近几年来,我省工商系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些工作甚至位列全国前茅,得到了上级领导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和肯定。但是,对比形势的需要以及民生的需求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一是要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定职责、核心职能不削弱,履职要到位。随着工商体制调整和职能转变,消保的职能和作用依然没有变,甚至赋予更多的职责范围。消费维权无小事,个案处理不善,很容易激发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社会性事件,因此,我们必须勇于坚守职责,解决本源问题。二是确保12315品牌培育发展的可持续。我省12315从漳州开创至今,应该说一路走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成为我省拿得出手的品牌之一。12315消费维权体系是工商部门执法为民、保障民生的重要平台,受到老百姓的高度肯定和充分信赖,因此我们要站在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持续推进12315消费维权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今年9月13日,尤权书记在《群众给省委书记来信办理情况的报告》上批示:对一些比较典型的反映党委政府工作中问题的信件,要更加关注解决情况。于伟国省长在《省长信箱来邮情况》上批示,“群众来信来邮反映的许多事项,都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或发生在身边的不公平、干部作风不正等问题,我们包括政府各部门各位领导都要依法依规、秉持公道、及早抓回应解决”。尤权书记、于伟国省长的重要批示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抓好各级政府自身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这也是我们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基本遵循。三是要确保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事中事后监管有所收益。主动适应消费市场的发展趋势,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跟踪监测,切实掌握新兴业态消费市场的监管重点,特别是针对网购、购房、汽车消费、通讯产品等突出问题,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案件,提升维权监管的靶向和效能。四是要确保全省消费维权工作体系保持一贯性。要统一明确工作依据、要求、标准、规则和程序,健全四级贯通、横向连接、信息共享的消费维权网络体系,为消费维权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省局已经明确“12315”工作模式不变。五是确保“活”用大数据,融入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桩作用,推进维权数据与信用建设的深度融合,探索构建消费投诉与企业信用的评价指标,使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履约践诺等投诉数据成为评估市场主体信用度的重要参数,探索建立“放管结合”的新型消费维权市场监管体系。
三、以顺应现代治理趋势为方向,探索构建消费维权“共治共责”新格局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治理作用,引导政府、行业、企业和消费者等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构建消费维权领域政府监管与市场配置、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等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实现是社会多元主体共担责任、共同保障、共建共享。一是积极争取政府加强对消保工作的领导,统筹规划,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重要任务,树立政府作为消费维权的责任主体理念,构建起“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诚信、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体系。当前,要用好“营商环境指数”列入省政府对各地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考核为契机,积极争取将消保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政府财政预算编制保障项目等范畴,推动工作不断层级递进。二是积极发挥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厅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推动各有关单位在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加强协作,共同施策,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三是积极激发各级消委会组织的活力和作用,支持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立法立标和社会监督等工作。同时,可以选择两到三个关乎民生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消费者评议活动。探索建立省、市消委会同期开展行业评议的联动机制,通过点面结合、多层评价、全面推进的方式,有效促进相关行业自醒、自律,提高自觉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四是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共治格局。在强化监管执法和维权服务的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治理的作用,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要加强与各类媒体的互动、沟通与合作,围绕消费者关心、关注的领域,广泛地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调动各类媒体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扩大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进一步发挥专家律师团、维权志愿者、金融、汽车专业委员会等作用,拓展维权领域,提升专业水平,深化维权效能。要继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应衔接机制,切实提高消费纠纷调处效率。要加强区域交流,增进泛珠三角区域省份以及与港澳台等地消费者组织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取长补短、拓展视野,进一步推动我省消费维权工作再创佳绩。
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党的十九大今天就要胜利闭幕,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以更高的站位和战略思维为今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谋篇布局,奋发进取,开启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征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黄培惠
同志们: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我省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部署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公示系统建设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今年来公示系统建设情况,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全面建成公示系统决战阶段的任务,确保我省公示系统顺利通过国家工商总局组织的验收,同时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创新企业监管模式、增强监管合力提供有力保障。刚才,省发改委(数字办)、省交通厅、省法院和福州市政府、厦门市政府、南平市政府作了典型交流发言,很有成效,很有特色,体现了这些部门和地方高站位、看全局、抓落实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值得大家学习借鉴。联席会议后,我们还要组织各单位联络员参加全省性的公示系统操作学习视频培训,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人员使用公示系统的熟练度。借此机会,我讲三点意见。
一、公示系统建设进展顺利成效良好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是我省各级政府落实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和应用的“一张网”,是推进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社会共治共用的“一张网”。从一开始,我们就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要求,扎实推进公示系统(福建)建设。省委尤权书记在多个场合强调和过问公示系统建设工作,于伟国省长、李德金副省长等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对公示系统建设工作作出批示或专题研究。今年4月和8月,省政府李德金副省长两次对全面建成公示系统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加强公示系统建设规划,整合资源,努力把公示系统(福建)建设成全国一流的服务网络和管理平台;要求加强监管,完善公示系统协同体系功能,支持“一张网”的体系协同作用,更好服务企业和相关部门。
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一年多来我们注重健全机制,加强考核,落实责任,为全面建成公示系统(福建)提供高质量保障。一是强化机制保障。在去年工作基础上,今年7月,省政府同意建立由省工商局局长担任召集人、参与系统建设的58个中直省直单位和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机构设在省工商局。我们这个联席会议,不仅成员数量多,而且既有省直部门还有中直驻闽单位,特别是把各设区市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领导列为联席会议成员是很少有的,这也反映了这项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