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2019年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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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2019年医疗保障扶贫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一、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实行贫困人口代缴参保。
根据县扶贫局提供的贫困人口名单,经新农合系统信息比对,实行全额代缴参保9962人,其中年初确定代缴对象9873人,中期动态调整新增89人。按220元/人标准代缴贫困人口个人参合金219.164万元(其中退还新增对象个人参合金60人),确保2015年底以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面代缴参保,全面及时享受综合医疗保障政策;
(二)实行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
继续实施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进一步完善系统建设,确保贫困人口在办理出院或门诊就诊时,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351”、“180”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只需缴纳个人自付费用。2019年1-7月份,贫困人口就医综合医保总补偿35162人次(含住院、门诊),总补偿比为83.65%。其中政府兜底365人次,“351”支出19.02万元;慢性病门诊补偿12979人次,“180”支出47.55万元,慢性病门诊补偿比93.8%。
(三)优化办理贫困人口慢性病证。
明确贫困人口慢性病办证对象和病种范围,优化慢性病办证程序。对贫困人口疑似慢性病患者实行定期随访监测、乡镇卫生院受理初审,组织县级医院开展集中诊断或上门服务鉴定,对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随时办证,确保及时享受“180”门诊补偿政策。截止到7月底,累计办理2015年底之后贫困人口慢性病证4187人。
(四)实施健康脱贫补充医保(新农合大病“1579”再补偿)。
2019年继续实施新农合大病“1579”再补偿,补偿对象人均筹资额30元/年,“1579”同步纳入新农合基本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2019年1-7月份,累计完成“1579”补偿2964人次,兑付补偿资金461万元。
(五)展医疗保障扶贫突出问题大排查和“回头看”。
1、结合“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大排查,6月份组织各乡镇开展贫困人口疑似慢性病未办证情况全面摸排,组织县级医院专家对乡镇摸排出2015年底之后贫困人口自诉有慢性病357人进行集中鉴定,经鉴定给予办证299人,对无任何资料、不服药或不符合办证范围58人,及时给予书面告知,并要求各乡镇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组织各乡镇对2014、2015已脱贫人口未参保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排查出未参加任何医保人员65人,通知各乡镇督促补交参保后,仍有23人未参保。
2、组织开展贫困人口慢性病办证“回头看”。通过各乡镇再次全面摸排,于8月8日对自诉以往有慢性病未办证的以及近期新发现的慢性病患者再次组织到县级医院集中鉴定, “回头看”集中受理慢性病办证申请68人,经鉴定给予办证56人。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2014、2015已脱贫对象参保信息不准确。经各乡镇调查上报,全县2014、2015已脱贫对象尚有23人未参加任何医保。未参保原因主要为个人自愿不参加或无法联系确定。
(二)贫困人口疑似慢性病情况摸排不彻底。截止到8月8日,仍有部分乡镇未全面组织开展慢性病办证“回头看”,其中海阳、东临溪、璜尖、白际、榆村、岭南、溪口、齐云山、蓝田等乡镇无贫困人口申请办证。
(三)其他问题。
1、健康脱贫“351”和“180”资金未到位。
根据《XX县财政局 XX县扶贫开发局关于印发〈XX县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负面清单”〉的通知》(财农〔2019〕57号)规定,2019年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医疗保障,为此县医保已向县政府提交书面申请,但截止到目前资金尚未到账,“一站式”结算补偿资金暂由新农合基金垫付,不利于基本医保基金规范管理。
2、“1579”资金筹集渠道需调整。
2019年7月1日起执行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基本医保(新农合)基金将实行统一管理,不能再用于“1579”补偿。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做到“应保尽保”。对于2014、2015已脱贫人口未参合人员,建议由各乡镇做好正确引导,积极动员督促其尽快缴纳个人参合金,确保全面参保。
(二)全面做到“应办尽办”。建立贫困人口慢性病办证情况长期排查机制,对于贫困人口疑似慢性病未办证人员,建议由县卫健委组织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加强跟踪随访和健康管理,督促及时就医、确诊,及时申请办证;对于疑似精神障碍、癫痫患者,由各乡镇政府组织到专科医院检查确诊。对于未达到发证标准或不属医保慢性病病种范围的,各有关部门(扶贫工作队、帮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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