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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解决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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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解决拆迁安置遗留问题的思考   拆迁安置工作是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它不仅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而且事关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近年来,随着东岸城市化进程推进,项目在征拆安置过程中的矛盾问题也日益显现。笔者通过走访、调查对东岸街道近年来征地补偿安置情况进行了调查,认真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就如何有效解决拆迁安置遗留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东岸街道征地拆迁概况   东岸街道于2012年1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位于XX区东部,辖区面积4.45平方公里。辖区内有7个社区(村), 45个村民小组,常住人口9200余人,流动人口3万余人。自2012年街道挂牌成立以来,相继启动了XX生态新城B地块项目、一号安置点(AD)地块项目、XX生态新城A2A3项目、东岸公园隆平水稻博物馆项目、望龙城中村改造项目、等28个项目,核定安置指标6837个,已安置人口1434人,待安置人口5402人。近两年来,街道目前全面完成扫尾的24个,存在遗留问题正在扫尾的有3个。征拆安置遗留问题集中体现为对补偿价格或安置政策不满,要价过高,迟迟不能达成协议,久拖不决而成为遗留问题。       二、征拆安置遗留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从被征对象的角度分析   1、对安置补偿政策理解不全面。个别群众错误地认为,拆迁都是为政府,为开发商“赚钱”,村民与开发商、与政府之间是一项以土地为媒介的“交易”,唯有满足被拆迁人的要求,才是合法合理的。相当一部分被征地的当事人有期望通过征地补偿“一夜暴富”的心态,对补偿、安置,均期望“多多益善”,当其不合理要求未得到实现时,就抵制征地工作。有的法律意识淡薄,道听途说,或者片面理解法律条文,固执己见,不按照自己的要求得到判决结果,绝不善罢甘休。也有的当事人无端猜疑,只要自己的主张未得到支持,就认为征拆实施者与用地方存在利害关系,非得通过上访将问题解决,或者受人教唆,走上缠访缠诉之路。甚至有的当事人已将上访视为乐趣,进而将上访视为谋生手段,凭借自己的经验为他人“指点迷津”,维系自己的生活。   2、对改变原有生活模式不情愿。据调查,辖区内被拆迁群众主要收入来源以房屋租赁或自主经营的占60%以上。拆迁前,一户家庭靠出租房屋、仓库年收入可达到10万甚至更多,远高于外出务工的收入。但拆迁后,这部分收入将不复存在,村民担心失地后没有生活来源而存在失业恐慌,大大挫伤村民动迁的积极性。此外,拆迁后,不同村的拆迁户将居住在统一规划的安置点,势必改变他们熟悉的生存环境,打破或影响他们原有交往的社会关系,也使得村民在潜意识里就产生抵触情绪。   3、对生活质量未明显改善不满意。抽样问卷调查的情况来看,拆迁户认为拆迁后自己的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的仅占4%,有一定提高的20%,认为没有提高的占40%,认为反倒落后的占36%。造成这一结果首要原因是安置工作滞后,导致村民长时间在外过渡,生活不便积怨过深。且村民没有归属感,与拆迁前“忙收房租、闲打麻将”的生活落差巨大。其次是失地农民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就业技能缺乏,再就业难度大,导致收入降低。加之部分失地农民认为地是政府占的,政府不能不管,再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在失去土地后消极地等待政府和社会的援助。   (二)从基层政府的角度分析   1、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对征地拆迁有关政策法规、目的、意义,以及有关拆迁程序、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缺乏足够的了解,支持征地拆迁工作的积极主动性不够。在征地过程中,拆迁群众为寻求今后生活的保障,势必会千方百计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个别群众还存在靠征地致富的心理,对维权手段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不当思想,集访、群访、重复上访和故意阻工事件时有发生,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征地工作日益困难。   2、问题处理不及时。每个遗留问题的前身都只是“问题”,由于解决不及时,久拖未决才成为“遗留”。征地拆迁十多个环节,环环有矛盾,处处有难点,都可产生冲突、引发事件。根据街道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数据显示,2012年—2019年期间,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问题,占据接访总量的70%以上。征地拆迁矛盾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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