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大常委会2021年上半年工作纪实
2021-07-09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站在新征程的起点上,旗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旗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依法全面有效履行职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把方向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常委会毫不动摇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坚持把旗委的统一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紧紧围绕旗委各项决策部署来谋划、安排、推进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一是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对事关全局性、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事项,始终做到事前广泛调研论证、事中集体审议决定、事后强化监督落实,确保作出的决议决定更加科学民主、更加符合实际。上半年共作出决议决定9项,旗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二是依法进行人事任免。发扬民主与依法办事有机结合,坚持集体审议、供职发言、投票表决和向宪法宣誓等制度,确保任前审查严格、任免程序规范、任后监督到位,上半年共任免23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受3名常委会委员辞职,先后组织8批15名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体现了人大依法任免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作用。加强党组对常委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充分发挥党组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上的领导作用,紧贴中心任务及时调整优化工作安排,努力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强监督推动重大任务落实
常委会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政治定位和法律定位,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一是助推经济稳健运行。听取和审议了政府关于计划、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和上海庙经济开发区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实算准财政基数,抓好债务管控,强化财政监管,真正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不断深化预算联网监督,系统数据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实现上下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对政府及相关部门预算审查监督的时效性和精准度。二是促进民生福祉改善。上半年先后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配合上级人大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建设、“2020年”市级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不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三是保障法律贯彻实施。注重完善审查机制、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质量,依法备案审查《内蒙古鄂托克前旗烟草制品临售点合理布局规划》。配合上级人大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内蒙古自治区草蓄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初稿)》《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条例(草案)》进行了立法调研,有效发挥了法律法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四是强化司法监督。认真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对旗人民法院3名法官、检察院2名检察官开展了履职评议,通过履职评议这种健康体检的监督形式,支持和推动司法队伍更好地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适时组织参加旗人民法院听证会、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推动形成相互协调配合的司法联动机制。
优服务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常委会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基础,不断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和实效。一是全面夯实代表履职基础。不断创新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形式,逐步实现代表由初任培训、事前培训向专业化、常态化培训转变,对区、市、旗三级人大代表开展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引导代表全面理解党的民族政策,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和宗教观。二是不断提高建议办理质量。进一步完善代表议案建议交办、督办和评价等制度,将旗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确定的22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时转办旗人民政府,并将《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关于病死牲畜无害化处理和改进屠宰检疫手续的建议》《关于加强乡村振兴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3件建议作为重点建议进行交办和督办,持续提升建议“面商率”、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三是稳步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实施、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原则,扎实开展项目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等工作,对旗级票决确定的10个和各镇票决确定的12个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多次实地调研,加强指导调度,全程跟踪推进,确保票决的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切实让民生实事项目真正发挥促进发展、增收致富、增长就业的积极作用。
强基础提升人大整体工作水平
常委会注重强基固本、加强素质提升、持续改进作风,不断提升整体效能,有效激发和释放了人大工作活力。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提升履职能力。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学深学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党组学习的首要任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包扶联系、文明城市复查测评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工作,切实增强把握大局、引领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密切联系指导,形成工作合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密切上下级人大之间的联系,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动旗镇人大工作联动和整体协同,适时调研各镇人大建设,促进履职规范化、制度化,真正形成齐心协力、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三是注重对外宣传,展现人大形象。稳步推进人大信息化和智库建设,不断推动人大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建设,着力推进便捷办公、预算审查、代表服务等信息系统运用,主动加强与兄弟旗区、友邻地区人大交流互鉴,上半年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70余期,全面宣传了人大工作、展现了人大成果,切实形成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建设一起抓的良好局面。
福建法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2021-01-25
年终岁首,一年一度的福建省人民政府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席会议拉开帷幕。此次府院互动再次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显示出府院携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与决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福建法院将以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为抓手,从理念、机制、平台、制度和科技系统入手,不断推动营商环境处处优、步步高、年年好。”福建高院院长吴偕林表示。
关注“用户体验”:建促进中心,行便民举措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这一年,福建法院改革步履不停,创新力度不减。
围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这一目标,福建高院高点站位、高标推进,着力打造集聚资源的平台、协同推进的机制、创新发展的智库、集成展示的窗口,全速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
“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建设不能空喊口号、摆花架子,要坚持创造性工作、创新性发展。”为发挥好中心的平台、机制、智库、窗口作用,福建高院进一步落实落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4项举措。
这24项工作举措围绕升级诉讼服务、提升审判质效、深化执行攻坚、创新破产机制四个方面展开,包含深入推进诉讼服务集约工程、全面开通网上交退费通道、全面落实民商事案件随机自动分案等措施。
一系列暖心举措与民生诉求贴得更紧,与市场需求贴得更近。
诉讼多耗一天时间,企业就多增加一分成本。优化营商环境,首先从解决打官司的烦心事、揪心事入手。一年来,福建法院大力推动“最多跑一趟、最好不用跑”理念的践行与落实。全省法院作出“申请执行无需提供裁判生效证明,诉讼费缴退无需来院办理,上诉、申请再审无需提供原审文书”三项承诺,积极践行“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刷脸办”。科技智能与诉讼服务的深度融合,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多“隐性”红利。
营商环境有无改善,关键要看“用户体验”。福建法院深入开展民营经济服务保障行动,集中开展司法护航民企体验日、庭审观摩月、执行见证月以及线下走访座谈、线上问卷调查等活动,以用户体验检验司法工作成效。
与此同时,福建高院还创新司法协作的理念、机制与平台,加大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创新创业创造。福州、厦门分别成立知识产权法庭,构建起闽东北、闽西南协同立体保护网。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实现化解金融纠纷功能集约、服务提效、一站办理,获评中国改革2020年度50案例。
创新破产审理:让资源重整,促企业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