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经验交流材料汇编(12篇)
以高质量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
在2018年12月底,中共中央正式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下文简称《条例》),这既是对1999年2月以来颁布实施《条例》的全面修订和完善,又是对十九大报告中“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这一重要论断的有力回应。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以及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是乡村振兴的领导者、组织者和实施者①。高质量的基层党建可以推进高水平的乡村振兴,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坚强的战斗堡垒。
一、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行动依据
1.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源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同时体现了党自觉践行“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过程中,农民群众既是这一战略实施的真正主体,也是战略成果的享有者,广大农民群众从以往“吃不饱穿不暖”到“不愁吃不愁穿”,再到现在“吃得健康穿出时尚”的重大转变,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的最好诠释。俗话说,“农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逐渐凸显,“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成为党中央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而如何进一步满足广大乡村居民在教育、就业、收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所提出的愿望与诉求,正是基层党建的引领动力与前进方向。
2.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源于破解“三农”问题的现实需要
农业是广大人民生计的保障,农村是国家全面发展的基础,农民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主要依靠力量,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2018年末,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着重强调,要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先,农村基层党组织是破解“三农”问题的行动主体。对于农村来说,农村基层党组织既是凝聚民心、发动群众、引领发展的核心,又是农村社会治理的领导者与实践者;对于农民来说,农村基层党组织为广大农民提供利益表达渠道,在调整、化解各类关系或利益冲突进而实现利益整合的过程中,成为农民根本利益的代言人与维护者;对于农业来说,农村基层党组织是提高农业竞争力、生产力以及创新力的有力推动者②。其次,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开展“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通过提升基层党建质量来抓牢农业经济领域的改革发展机遇,把握农村社会领域的重大转型与变革,达到农民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盼。最后,“三农”工作成效高低影响农村基层党建质量。对农民的精准帮扶,对农业的科技投入以及对农村的人居环境等整改举措,是基层党建全面引领乡村振兴的重要体现。而在农村基层党组织鼓励、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有序组织,带领农民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实现对乡村进行有效治理过程中,不仅可以实现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治理有效”要求,还可以对提高基层党建质量形成有效反馈与有力促进。
3.以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源于农村工作的基本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党的根基在基层,一定要抓好基层党建,在农村始终要坚持党的领导。从宏观层面而言,抓好农村工作必须抓基层党建。乡村振兴要从全局出发,做到抓重点、抓稳定、抓长远,即要求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摆到全面推进乡村发展大局的突出位置,将其打造成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在落实党的战略方针及政策要求过程中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从微观层面而言,抓基层党建就是为乡村谋发展。《条例》指出,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作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全面领导乡镇、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巩固党在农村地区的工作基础,正是要在广泛动员和紧密联系的基础上,通过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能够在农村工作中拥有领导权,能够在广大农村地区不断夯实认同基础,从而强化公众对党执政的合法性认同③。
二、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质量
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以确保其在全面引领“三农”工作中的方向性与针对性。实践证明,高质量基层党建离不开高质量的党内政治生活规范、高标准的组织管理体系以及高素质的基层党建领导班子。然而,随着城市化与现代化进程加快,在很长一段时期内,中国大多数乡村面临人口持续减少和衰落这一阵痛过程。在这一进程中,部分乡村“空心化”问题凸显,传统乡村关系网络出现断裂,而部分边远地区的乡村物质基础依然薄弱。乡村环境的种种变化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来新的挑战,导致其引领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下滑。
1.部分乡村的“空心化”问题凸显,致使基层党建群体不够优秀
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农民涌入城市务工,部分乡村“空心化”严重。真正在乡村的“留守人员”要么能力偏低,要么年龄过大、要么思想保守,部分地区的基层党建不可避免地出现“难选”“难干”“难管”等问题,严重影响基层党建质量。一是干部难选。虽然国家近几年已采取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等主要举措,但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与乡村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最终积累成“沉不下”“留不住”等难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对乡村振兴的引领中也存在“力不从心”等问题。二是事情难干。在现实生活中,部分党员纯洁性不够,抱有“党员不党员,多交几块钱”的消极思想,认为入党前后没有多少变化,对党支委工作态度冷漠,也不利于支委会与党员的工作对接,从而影响乡村振兴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党员难管,当前部分地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度较低,没有严格按照党的工作制度来管理党员,导致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如同一盘散沙,缺乏创新活力。
2.传统乡村的关系网络出现断裂,导致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优质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然而,目前处于转型中的乡村社会,其主要特点之一是原有关系网络出现断裂,这严重影响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的相关开展。具体表现为:一是个别农村党支部仍然存在“一言堂”现象。部分领导干部在民主决策过程中依然“我行我素”,甚至先定调后讨论;支委会由“自家人”把持,参加群众座谈会的广大群众对决策事项一无所知,支部大会异化成集体决策的挡箭牌。其二,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政治引领力弱化问题④。例如,有的基层党组织避重就轻,党内重要事务公不公开、何时公开,全凭个人喜好或对自身是否有好处。而个别党员未能充分发挥其身为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导致后备干部不足,也不能正确认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价值及其责任意义。
3.部分乡村的物质基础较为薄弱,导致党建组织体系不够优化
在中国边远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往往因党建经费不足,易出现活动形式单一、组织监管缺位等问题。与此同时,农村基层党组织对组织内部进行合理管控的有效性有待增强。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牢,从而产生“政治上没盼头、经济上没甜头”的消极思想,孤立看待党建活动,加剧了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的地位边缘化趋势。此外,人民群众对基层党组织合法性和权威性的认同度出现不同程度的下滑。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年初开会,年中发文,年末考核的“三板斧”运用得游刃有余;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形式化明显,在推进乡村振兴中仅注重侍弄“盆景”,不去关注“森林”。久而久之,农村基层党组织公信力逐渐下降,农民群众认同程度降低。
三、高质量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的路径
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贯彻“党领导一切”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乡村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因此,实现乡村振兴,要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成坚强战斗堡垒。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乡村振兴为了人民,乡村振兴依靠人民,乡村振兴成果由人民共享。
1.抓牢精神文明建设,塑造高质量党内政治生活氛围
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包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主要内容。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自觉抵制商品交换原则对党内生活的侵蚀,能够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⑤。发挥政治引领可以有效开展广泛的党内政治生活,而讲政治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农村基层党组织应该始终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其政治建设最为首要的任务。一方面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通过建立健全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农民夜校等渠道和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形式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与此同时,要弘扬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坚决打击地痞村霸势力、摒弃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减少其对文明乡风的破坏和侵蚀,从而为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与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为国家和农村地区培养和打造“有品德、有理想、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职业化农民。另一方面,要强调对党员的教育引导作用。通过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为基层党组织更为有效地开展政治生活、实现乡村善治夯实基础。此外,要提高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自媒体等智能平台,对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先进事迹、优秀品质进行广泛传播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向上、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2.夯实乡村物质基础,促成高标准基层党建组织体系
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⑥。通过政策下达与有力执行,实现“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激发组织发展动力,由此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提供更强有力的人才和资金保障。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和完善组织的领导方式,创造多样化的活动开展形式,正确处理村委会与党支部之间的工作关系,促使二者达成统一目标。比如党支部书记借助法定程序成为村委会主任,由此实现了村委会和党支部成员的交叉任职。《条例》规定了在组织设置上,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在各乡镇设置的党组织除党中央有特殊规定外,必须接受乡镇党委的直接领导;农村地区的各类经济组织以及社会公益组织等,有条件设立党组织的,其党组织的领导权由村党组织或者乡镇党委所有。这不仅可以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率,也有利于明确隶属关系,促进工作协调与开展。此外,在党员干部评价中积极引入群众参与和评价指标,并且以不记名的方式对每一位党员干部的工作成果进行评议,并将最终结果通知党员本人。通过逐步落实党员考核体系,把理论学习纳入党员干部的年终考核之中,对不能如期通过考核的党员进行教育、批评与引导。由此,在组织发展乡村致富产业的基础上,拓宽农民就业创业渠道,真正让农民既“富口袋”又“富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