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秘书发言系列246(7篇)陕西省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季度恳谈会第一期会议发言材料汇编
2020 年3月
目 录
1.省工商联副主席郑佩宏: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和生产经营有关政策主要精神宣讲 1
2.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任钧恩:
陕西省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有关政策解读 3
3.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刘迪:
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政策解读 4
4.西安兴正元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兴:
建议对民营企业的扶持政策加快落地 5
5.陕西省中小企业协会会长王发友:
建议扶持要短期政策和中长期政策并重 6
6.陕西省餐饮业商会会长聂磊:
提振消费信心助力餐饮业全面复工复产 7
7.陕西明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盼盼:
精准施策帮扶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8
陕西省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季度恳谈会第一期会议发言材料汇编
(陕西日报,2020年3月25日)
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有关政策主要精神宣讲
省工商联副主席 郑佩宏
国家各部委出台的税收、社保、稳岗、用能等方面惠企政策主要内容有:
减免企业税收: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企业和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减免相关社保费用:自2020年2月起,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 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 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强化援企稳岗:加大线上招聘服务工作力度,大力推广远程面试,提高招聘企业与劳动者“点对点”直接对接率。对受疫情影响缺工较大的企业或者承担政府保障任务企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减免费用提供招聘服务。指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平台全部功能,免费提供培训教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