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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篇)党纪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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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篇)党纪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党员干部 以“党纪”为镜 让“警钟”长鸣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对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进行了安排部署。“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正得失”。立足于新时代新征程上,党员干部要善以“党纪”为镜,时常揽镜自照,真正把思想统一起来,自觉将党的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之于常,让心中的“警钟”长鸣,不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以“党纪”为镜,勤照自身思想,拧紧思想“总开关”,在立根铸魂、学深悟透中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欲事立,须是心立。”思想是本,行动是形,本正则形立。党纪既是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的“压舱石”,也是拒腐防变的“安全阀”。回顾历史,从一叶红船到巍巍巨轮,我们党之所以不断发展壮大,就在于一代代共产党员都始终坚持信仰,始终以党纪为行为准则。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首要是念好学习“紧箍咒”、拧紧思想“总开关”,以内心深处的高度自觉,实现一言一行的高度自律。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基本遵循,以学懂弄通、学深悟透作为基本目标,在立根铸魂、固本培元、拒腐防变上下狠功夫,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新旧对照学,做到对《条例》的每条规定都熟练掌握、烂熟于心,不断增强自身的纪律意识、纪律定力,真正将党纪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践之于常,时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又入心。

以“党纪”为镜,常照自身定力,守好廉洁“清白身”,在静心自律、慎独慎微中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力是决定新条例生命力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自律才能带来自由,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刻实践证明,纪律建设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执行作为保障,方能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为镜,常照照自己的定力是否强大,常看看手中戒尺是否握紧,时刻反思和审视自己的行为和思想,让心中的“警钟”长鸣。要对照党规党纪,及时发现并纠正自己工作生活中的不足,确保不脱离党的组织原则和行为准则,有效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筑牢作风“堤坝”,从严锤炼思想、从严要求工作、从严锤炼作风、从严约束自我,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争做党纪的自觉尊崇者、坚定执行者、忠实捍卫者,让党纪学习教育走深又走实。

以“党纪”为镜,多照自身行为,蓄足实干“源动力”,在戒贪止欲、廉洁奉公中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条例》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还明确了“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处分规定,其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只有全面准确知晓并掌握纪律的边界,才能真正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纪”为镜,勤照自己的行为,自觉用党纪砥砺初心使命,永葆“时时放心不下”的紧迫感,始终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切实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造福于人民。要以目见之代替耳闻之,以足践之代替目见之,以手辨之代替足践之,实干为民、躬身为民,主动深入群众意见多、矛盾多、困难多的地方,为群众纾难解困,办实惠民生之事、办好顺民意之事、办细暖民心之事,在知行合一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守规明纪中不负人民群众期待,让党纪学习教育见行又见效。

“观于明镜,则疵瑕不滞于躯。”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着力点”,善以“党纪”为镜,时常揽镜自照,拧紧思想“总开关”、守好廉洁“清白身”、蓄足实干“源动力”,主动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上下功夫,让心中的“警钟”长鸣,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又入心、走深又走实、见行又见效。

 


 

解读党纪学习教育三大“公式”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此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党纪学习教育的深远意义,用好“学习+钻研=深化”“自省+慎微=内化”“担当+作为=转化”三大“公式”,不断深化学习内容、内化学习知识、转化学习成果,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学习+钻研=深化”,以“常学常新、入脑入心”,淬炼“一寸丹心图报国”的忠诚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不可撼动的理想信念,转化为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理想之光照亮奋斗之路,用信仰之力开创美好未来。党员干部要端正态度,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原原本本学、新旧对照学、逐章逐条学,与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先学一步、深悟一层,而不是“走马观花”“浅尝辄止”。要时刻牢记共产党员的身份,以“三更灯火五更鸡,正是男儿读书时”的学习干劲,做到往深里学、往实里学,不断汲取坚定信念的精神滋养,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真正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

“自省+慎微=内化”,以“克己奉公、清廉自守”,淬炼“清风正气拂面来”的敬畏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党员干部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拧紧思想“总开关”,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真正让制度、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增强“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的坚韧力,把握好公与私、情与理的尺度,在金钱名利、欲望诱惑面前坚持真理、坚守理想,守住政治关、权力关、交往关、生活关、亲情关,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做到克己奉公、以俭修身,在赤诚为民中不改其心、不移其志、不毁其节,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担当+作为=转化”,以“我将无我,不负人民”,淬炼“一枝一叶总关情”的为民心。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理论作用发挥的效度取决于理论见诸实践的深度。党员干部要将党纪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与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公仆意识,立足本职岗位苦练本领,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不断增强自身硬实力。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责任担当,深入基层一线察民情、访民意、解民忧,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最突出的问题抓起、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真正把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不断延续干群“鱼水情”。

 


 

党纪学习教育:且学、且思、且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断深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理解运用,在“且学”“且思”“且行”中推懂党纪学习教育入脑入心、走深走实、见行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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