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及预防措施
一、思想道德风险
1.主要表现: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动摇,政治素质低;背离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作风漂浮、脱离实际,因循守旧、形式主义,以权谋私、独断专行等。
2.防控措施:
(1)建立廉政谈话机制。按照风险岗位的三个等级进行:三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谈话,局机关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学校由校务成员负责;二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机关由局分管领导谈话,学校(单位)由主要负责人负责,纪检人员可参加;一级风险岗位的工作人员由局主要负责人谈,分管领导和纪检负责人可参加。下属单位人员较多的,可以集体谈话形式进行。廉政谈话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及时进行谈话。谈话情况要进行书面登记以备查。
(2)建立警示教育机制。可采取单位领导作廉政报告、到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参加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前往法纪教育基地(监狱)接受警示教育、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上廉政课等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廉政教育,使干部教师思想上时刻绷紧反腐倡廉这跟弦,形式可以多样,重在实效。
(3)加强人文关怀。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女职委)的作用,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帮助干部教
师,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营造良好的廉政文化氛围。
(4)加强日常工作生活的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教师的依法行政水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制度机制风险
1.主要表现:未能根据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需要,及时完善和执行各项制度,造成部分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到位;部分机制缺乏相互支撑、相互制约,约束力和监督力的作用不明显,不能形成有效的常规化工作措施。
2.防控措施:
(1)定期梳理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可操作性,实现各项工作有制度依据,形成按制度办事的行为规范。
(2)监督各项工作的决策和执行程序,建立综合监督机制。
三、岗位职责风险
1.主要表现: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收受礼金、礼券、礼品等受贿行为;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行或软弱放任;失职渎职、不作为或滥用职权等。
2.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