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交流:绘就清廉乡村新画卷
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清澈的河水弯弯曲曲地绕村流淌,夏日的田园沃野稻香四溢,农家小院错落有致,鸟语花香,农民生活富裕,睦邻友好。这,就是**的乡村。
农村美丽富饶的背后,是同样和谐文明的乡风民风。自清廉**建设的号角吹响后,我市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指引,立足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以及生态环境等丰富资源,不断传承红色基因,绘就一幅干部清正、村务清爽、民风清朗的新时代清廉山居图。
“制度笼子”管住“小微权力”
“严禁在农村集体经济事务决策中独断专行、以权谋私;严禁违反议事规则,大搞‘一言堂’……”不久前,市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印发《**市农村集体经济廉洁管理十二条规定(试行)》,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设定行为规范。
明确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等在村集体经济事务中**项禁止行为,明确规定农村集体经济事务决策、审批、支出、处置、项目建设、公开等环节,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行为。
健全基层监督制度机制,是推进清廉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一环。我市聚焦基层治理,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在全市****个村(社区)成立专项监督工作站,配备村级监督专员。以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专项监督工作站协同联动工作模式,紧盯“小微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梳理规范“小微权力”清单,通过清单化监督、例会、遍访监测户等措施,让村级监督专员会监督、敢监督,织密基层监督网。
同时,严格执行党务、村务、财务“三务”公开,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畅通群众监督和诉求反映渠道,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严防乡村重点领域的腐败风险,以高质量监督执纪问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