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省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和“稳进、创优、提升”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富裕协调美丽和谐幸福的现代化新**,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22年的主要工作
2022年以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件,结案****件(市法院****件),同比分别增长**%、**%。获评省级以上典型案例**个,同比增长***%,全国首例保护“古村落”人文遗迹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实现历史性突破。荣获全省优秀法院等省级集体表彰**个,荣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省级以上个人表彰**个,在全国、全省法院相关会议作经验交流**次。
(一)全面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安全稳定环境取得新成效
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扣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
严厉惩治刑事犯罪。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审结刑事案件****件。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件,结案率100%。严惩严重暴力、侵犯妇女儿童权益以及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等犯罪案件**件,审结强奸、猥亵、拐卖妇女儿童等犯罪案件**件,审结集资诈骗、传销等犯罪案件**件,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