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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201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2020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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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2019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和2020年工作计划 市医保局于2019年3月7日正式挂牌组建。挂牌组建以来,市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部署要求,始终恪守为民初心,扛起主责主业,以马不停蹄的执行力抓监管、强服务,以从严从实的标准落实脱贫任务、扛起攻坚责任,在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参保群众权益、服务“三医联动”改革方面做出不懈努力,取得较好的成效。 一、2019年度工作情况 (一)坚持把抓好党建摆在统领全局的核心地位,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局党组牢固树立“业务单位首先是政治单位,抓业务必先抓党建”的理念,坚持党建引领、党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党组中心组和全体党员理论武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出台并执行《中共阜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工作规则》;认真开展了“严强转”专项行动和“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立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推深做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把学习成果和初心使命落脚到行动上、实践中,切实为群众解难题、通“堵点”;积极联络对接、支持配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工作,积极配合市委第五巡察组专项巡查,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党组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均得到有效落实。 (二)坚持把建章立制作为提纲挈领的系统工程,医保制度体系初步形成。局党组认识到新单位尤需加强制度建设,以科学严密的制度体系确保忠实、规范、高效履职。成立伊始就着眼高效履职、规范运转,研究制定队伍建设管理、后勤财务保障等制度4大类、23项,并严格执行和管理;着眼全面推开医保管理新体制,“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以市政办名义印发了《阜阳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阜政办〔2019〕18号),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在全市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提高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截至2019年12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5.2%、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63.1%。着眼明晰权责目录、规范检查执法行为,加强宪法、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梳理调整我局权责、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三项清单,出台《阜阳市医疗保障系统行政执法程序暂行规定》,统一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格式,组织了全市221名系统内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做到执法检查工作有规可依、师出有名。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市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明确454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对应的医保支付标准,制定新增和新开展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申报指南,实行试行价格由市医保局和医院“双公示”制度。通过核价委员会核定家庭医生服务项目等1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确认公示6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试行价格,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尾数保留方式,进一步推动了分级诊疗。启动实施医保医师协议管理制度,已采集14446名医保医师基础信息,建立了医保医师档案信息库。 (三)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攻坚责任扎实履行。系统学习、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和“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巡视巡察反馈、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整改,确保既不降低标准,又不吊高胃口。认真贯彻执行《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相互衔接的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体系,落实了“三保障一兜底”政策措施,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2019年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口924.99万,参保率106.9%,基金规模达到68.45亿元。全市96.54万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已实现全覆盖参保,其中各级财政资助参保1.47亿元。1-12月份我市贫困人口累计享受“351”政府兜底保障人次36.7万人次,总医药费用22.1亿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政府兜底后,贫困人口个人自付费用2.48亿元。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障“180”享受待遇人次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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