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分析报告及核查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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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分析报告及核查建议
XXX区委组织部在日常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工作中,严格接转程序,不推诿、不越级,本着对党员高度负责的根本宗旨,尽可能全面详细掌握情况,做到清楚转入、顺利转出。
一、基本情况
十八大召开以来XXX区共接转党员XXX名,其中转入XXX人(其中复退军人308人,大中专毕业生855人,工作调动367人,其他979人包括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居住地变更人员等,这些人员单凭介绍信无法准确判定,需逐人核查),转出1103人(经排查,党员身份不存在问题)。
二、主要做法
一是查看介绍信。按照中组发〔2004〕10号文件要求,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工作人员通过查看介绍信是否符合接转权限、时间是否有效、填写是否规范、出入地是否清楚详细等项目确定信件无误,具备接转条件方可接转。
二是询问情况。为避免错转和便于党员日常管理,针对转入我区的党员,根据多年工作实践,我们除了查看中组部统一制式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又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方便的原则,对转入我区党员,根据不同身份进行详细询问。首先询问为何转入本区,其次通过查看身份证或户口本,确定是否确系本辖区居民,并且是否在本辖区长期居住;针对学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党员,要求其固定工作单位后将组织关系转到其工作单位党组织。
三是查阅档案。中组部在接转组织关系中要求介绍信是唯一凭证,对于预备党员的转入,鉴于转入预备党员时还需我区基层党组织按时办理转正手续,因此,自2007年以来,我区结合实际特别规定预备党员在接转时,必须本人手持介绍信和入党档案(档案不在本人手中的可拿相关材料复印件),待工作人员查看介绍信和询问情况后,认真审核入党档案,查看是否符合入党程序,是否材料齐全等,条件具备后再行转入。自2016年全党开展组织关系排查以来,我区规定凡转入党员必须携带介绍信和档案(不能提供档案者可携带由档案保管单位盖章的党员基本信息表)。
四是组织关系排查。自去年1月份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的通知》(X组通字〔2016〕1号),要求全党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以来,XXX区严格按照组织关系隶属,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结合《关于严格党员管理和入党手续的问答》及《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有关具体问题的解答》等有关工作原则,严格执行集中摸排、联系查找、登记造册、完善档案、规范管理、组织处置、分析总结七步骤,认真按照“五核查”工作法,重点摸清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底数及现状。在排查过程中,为确保各类党员的分类定性,各单位通过电话、走访询问,民警、户籍室查找户籍迁移信息和在辖区张贴《致失联党员的一封信》等形式查找失联党员,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备案;与失联党员取得联系后,积极了解党员失联原因,做好失联党员思想工作,签订《党员承诺书》,实行一对一帮扶教育,进行动态管理,帮助其顺利回归组织。同时,针对经多方、多次联系未果或联系到态度不好、不服从党组织管理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做好相应组织处置。
五是档案专项审查。制定下发《关于对全体党员档案进行专项审查的通知》(X组〔2016〕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工作,对全体党员(包括2010年以来新发展党员和2010年以来组织关系转入的党员)档案材料进行专项审查,查看入党材料是否齐全,入党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有没有违规入党或假党员情况。着重查看《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政审材料等是否完整齐全。特别是组织关系从外转入的党员,对照组织关系介绍信底数,逐个筛查。认真审查入党程序、入党材料是否规范完备。
三、存在问题及分析
部分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松懈,档案审核不严,发展程序不规范等。特别是XXX镇西XXX村党总支问题比较严重。
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在接收党员方面,把关不严,在仅有组织关系介绍信而未见党员档案的情况下,就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思想上主观存在“一张介绍信走天下”的认识,为假党员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此外,对于上级开具的介绍信,由于转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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