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裕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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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富裕县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汇报
市委:
2019年,富裕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不断开拓创新,狠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的成效,有力推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2019年5月17日,下发了《富裕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度任务举措分工的通知,督促各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完成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并要求各单位于12月初组织各责任单位报送2019年度工作总结,完成对标任务。
(二)严格审查,强化管理。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我县出台的每一件规范性文件必须经法制机构的严格审查把关后,方可上会讨论。2019年,县政府出台1件规范性文件,经过仔细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出和纠正,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同时要求部门提供起草说明,政策解读等相关佐证材料,保证了县政府文件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可行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按照《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主体责任,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程序规定,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结果出来之后进行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按照省市要求2019年初在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对上一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按季度公布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同时向市司法局、县人大进行备案,提交备案报告、起草说明、规范性文件正文。
(三)严厉监督,规范执法。我县通过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对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推进行政处罚权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落实衔接。我县按照省、市政府关于行政处罚权实施属地化执法改革工作的部署,进行了落实衔接,明确县级实施24项和市、县实施1229项,并要求我县机构改革后新组建和保留的部门加强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明确责任边界,制定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涉及县级实施的事项我县各部门已按照分工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二是推进落实三项制度。按上级要求2019年7月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下发了《富裕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要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并将各执法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权责清单等10项内容装订成册报送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备案,截止目前,除少数单位因机构改革尚未完成此项任务外,其他19个单位已按要求上报,并已经通过行政执法平台予以公示。三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工作。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部门“三定”规定,对全县乡镇、部门开展了一次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清理,经各部门自查及与上级业务部门请示,经梳理审查,现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共77个,法定行政机关39个、其中派出机构26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单位10个。四是组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换、发证考试工作。今年8月开始,按照省司法厅要求,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人员网络培训工作,11月2日-3日,组织网络学习合格人员608人参加了集中考试,及格率达到90%。
(四)完善机制,依法行政。一是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黑政办发〔2014〕66号)文件要求,今年7月制定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富裕县人民政府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实施方案》、《富裕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暂行工作规则》,并上报省政府,10月9日得到回复并同意我县开展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审理工作。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9年,我县以“调解为主,复议为辅”为原则解决争议纠纷,对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县司法局悉心引导申请人采取正确的渠道完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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