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自查报告
按照区财政局2023年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要求,镇党委、镇政府高 度重视,扎实安排,及时组织人员对2023年度全镇财政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补贴性资金发放情况。2023 年截至 8 月底,全镇共发放补贴性 资金X万元,其中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X 万元,残疾人托养补贴X 万元;草原管护员补助X万元;草原禁牧补助X万元;动物防 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X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X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X万元;农机购置补贴X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集体和个人所有 公益林部分)X万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X万元;天然林资源保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管护补助天然林资源保护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管护补助X万元;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X万元;雨露计划两后生补助X万元;“七一”前夕组织开展走访慰问金X万元;临时救助X万元;自然灾害困难救助金X万元;新增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X万元;全额资助对象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代缴费用X万元;2023 年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费X万元;2023 年奖励扶助资金X万元;2023 年特别扶助资金X万元;2023 年村组干部报酬X万元;村级办公经费X万。
(二)项目类资金发放情况。2023 年度全镇共发放项目类资金X万元。其中X社区产业路工程项目X万元,提灌维修维护工程项目X万元。
二、财政监管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我镇始终把强农惠农资金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职能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了城关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进一 步明确资金监管的目标、范围及各业务部门职责,确保每一项资金无论在哪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管理,确保运转畅通。
(二)沟通协调。加强与区直各部门沟通协调,努力营造良好的乡镇财 政资金监管氛围,确保乡镇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为了更好地对项目或资 金进行监督,切实提高项目或资金的使用效益,在项目批复或资金下达的同 时,将项目或资金管理办法、管理要求及时转发或传达到各社区,确保政策 信息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镇级监督检查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城关镇财政监督规范化、制度化。
(三)公开透明。一是政策公开。及时将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范围、 补贴对象、政策依据、发放标准和金额,利用居务公开栏、发放宣传单、政 务微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国家政策和补贴信息。二是资金公开。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群众手中,并及时将补贴信息归档,实现补贴资金发放全公开。同时,根据补贴资金发放 要求和相关补贴资金发放实施方案规定,在补贴资金发放前,对补贴资对象 相关信息在居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在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等现象,将认真核实,确保补贴资金安全发放。
三、资金监管情况
(一)补贴性资金监管。积极协调涉农补贴资金对口区直相关部门,明 确每项补助资金的上报、审核、发放程序,并按照资金管理的要求,进一步 明确资金在上报、审核、发放过程中镇财政所、镇有关业务部门、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职责和资金拨付运行流程,加强对补助资金的监管。
(二)项目资金监管。积极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 管理,在项目建设前期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进 展和项目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在项目建成后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竣工验 收,有效促进了项目开展和实施。根据资金到账报告单和资金支付审批单建 立镇财政资金监管台账;财政所将各级政府安排和分配的各种财政资金,全部分类登记入账,建立资金监管台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四、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虽然我镇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仍存在一些问题和 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资金监管意识不够强,精细管理还做得不够到位, 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发展,轻监管”“重资金分配,轻使用监管”“重项目 申报,轻后期监督”的现象。二是我镇财政资金监管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来 明确相应的工作要求,使财政监督处于一种游离状态。三是镇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不全面,主要表现为公开的时间与资金到位的时间不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