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会议安排,现将XXXX镇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情况作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完成情况
我镇目前有清收任务XX笔、XX万元。截止目前,我镇已清收XX笔(含部分还款)、XX万元,剩余清收金额XX万元,清收率XX%。
二、关于清收特殊不良贷款的意见建议
我镇将特殊不良贷款按照清收对象化分为九类,分别为“公职人员贷款”“冒名及农合行职工贷款”“特殊户(低保户、残疾人、脱贫人口、借款人已移民XXXX)贷款”“借款人已死亡贷款”“借款人在服刑贷款”“借款人无法联系贷款”“空挂户贷款”“涉诉贷款”“大额抵押贷款”等。下面,为推进工作,我分别提出一些意见建议,或许提的不准,算是抛砖引玉,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海涵、指导。
(一)“公职人员贷款”。我镇现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任务XX笔、XX万元。这部分不良贷款收不回,就无法带动广大群众主动归还欠款,对开展其他不良贷款清收时,我们没有底气和说服力。建议区上集中曝光一批名单;区纪委监委逐人谈话,逐笔落实;对于恶意逃废债务的公职人员,建议尽快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二)“冒名及农合行职工借名贷款”。我镇现有冒名顶替贷款XX笔、XX万元,农合行职工贷款XX笔、XX万元未完成清收任务。建议核减我镇工作任务,农合行做到不遮掩,对涉嫌职务犯罪的,该移交检察机关的及时移交,实现“门前清、自身净”,建议由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以现有线索为基础,全力侦破执行涉贷案件,推进资产处置,形成强大震慑。
(三)“特殊户(低保户、残疾人、脱贫人口、借款人已移民新疆)贷款”。现有低保户贷款90笔、1179.14万元;属残疾人贷款7笔、69.43万元;属脱贫人口贷款3笔、30万元;借款人已移民XX1笔、9.8万元。对于这些贷款建议最大限度减免罚息、利息。
(四)“借款人已死亡贷款”。借款人已死亡8笔、121.2万元。建议最大限度减免罚息、利息,以便我镇对其财产继承人开展清收工作。
(五)“借款人在服刑贷款”。借款人正在服刑的3笔、26万元。建议停息挂账,待其服刑结束后归还贷款。
(六)“借款人无法联系贷款”。我镇仍有102笔、1749.98万元借款人经多方联系失联,建议区公安局核查信息,对于恶意逃债者,由区农合行在网络上发布失联逃废债人员名单。
(七)“空挂户贷款”。我镇空挂户贷款现有51笔1030.3万。建议区金融办将工作任务按照实际生活居住地划分清收责任。
(八)“涉诉贷款”。涉及法院起诉41笔1501.19万,其中本人起诉银行XX笔XX万、银行起诉本人34笔1299.62。建议区法院快审快判,加大执行力度。
(九)“大额抵押贷款”。大额贷款(100万)以上的抵押贷款涉及22笔9535.68万。建议区上专班加强工作力度。
三、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部分群众存在侥幸心理。农合行历经60多年风雨沧桑,先后经历了多次重大政策变迁,年龄在50岁以上的贷款户经历过二三十年前信用社改制变迁,一些债务被“免除”,而对于这次清收,心存侥幸。部分贷款户认为贷款只要拖得久,磨磨牙都能或多或少减点利息,甚至免息,在这种心理作祟下,明显的表现就是贷款能拖则拖,能赖则赖,持观望态度。对着此类问题,建议区级层面在宣传力度上再加强,震慑力度上再给力,农合行制作减免罚息、利息明白纸,拿出“一把尺子”,彻底打消贷款户的侥幸心理。
(二)部分清收人员的业务技能不强。部分清收人员由于对法律知识的匮乏,实践能力不强,面对贷款户的咨询或疑问时常常束手无策,对贷款户借钱不还等方面原因的表述,不会作深层面的挖掘,看不准问题的症结,抓不住主要矛盾,无法对贷款户形成有力的威慑和影响。建议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搭建不良贷款登记平台,将全区不良贷款人员相关信息全部纳入平台管理,以实现不良贷款产生、催收、诉讼、立案的流程化管理,并在后台提出催收工作建议,助力清收人员及时有效采取处置措施。
(三)农合行工作机制还需完善。XXXX镇辖内有农合行机构5家,对应17个社区,其中牵头网点为XXXX支行,其余四家网点和XXXX支行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隶属关系,工作组织不力,配合力度不够,建议农合行强化组织力量,安排分管领导开展统筹协调。部分网点负责人害怕担责,直接拒绝和贷款户沟通协商处置方案,把有意向处置的贷款户拒之门外,甚至对现金归还贷款户还推三阻四,对于借新还旧贷款挂息或者现金归还本金贷款挂息,农合行要求我镇在还款协议书上加盖公章,增添了不必要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