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本次会议之前,区人大监司委在常委会分管领导的带领下,与XXX街道联动,对区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向相关部门和代表委员征集意见建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区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区法院积极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各项工作,民事审判水平和效率稳步提升,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区法院多项工作指标位列全市第一,民商事案件一审收案数降幅全市第一,2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30余件案例入选各条线典型案例。
1、坚持把好“学习关”,打牢基础修内功。一是政治站位高。把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审判委员会常态化议程推进落实。二是学习举措实。以领导带头学、突出重点学、部门集中学、干警主动学、理论调研学为抓手,注重从不同角度、不同需求深入学习领会,增进广大干警对《民法典》的理解认识,推动《民法典》学习走深走实。三是学习成效显。区法院先后有10人次参加全国首届金融司法协同论坛等国家级学术讨论会并获奖,在《人民司法》《审判研究》等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民法典》研究文章20余篇。
2、坚持把好“适用关”,精准审判助发展。一是不断强化民生权益保障。注重新领域、新业态中的人格权保护,审结人格权纠纷255件;开发家事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审结家事案件2745件;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推动构建秦淮区未成年人司法协调保护机制;准确适用物权保护规则,突出平等保护理念,审结物权纠纷1158件。二是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用工风险化解,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严格防范滥用强制措施,将诉讼影响降到最低,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积极申请并获批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735件,无一改判发回。三是积极推进高效便民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行全诉服务“一窗通办”与首接负责制,实现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实现诉讼线上线下并轨服务。设立“适老司法服务驿站”,方便老年当事人诉讼。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类案专审、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不断提升民事司法效率。
3、坚持把好“协同关”,多方联动促治理。一是持续深化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整合全区非诉讼解纷力量,实现“诉讼服务+非诉讼服务”两个中心并轨运行。成立区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在全区12个街道设立“数字微法庭”,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力度。二是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完善网络平台评论机制的司法建议获评全省优秀司法建议。《中小投资者风险防范审判白皮书》助力投资者增强自我保护,《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劳动者权益保护与企业用工风险化解问答》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三是加强外部协作联动。与区工商联联合出台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暂行办法,构建“1+9”保护机制。与区发改委、市场局联合推进消费者权益“司法+行政+社会”联动保护。扎实开展“1+4”专项行动推进“暖企”信用修复和帮扶。设立5个知识产权保护微法庭、9个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站,强化法治服务供给。
4、坚持把好“普法关”,延伸触角育新风。一是发挥专业优势。成立18名员额法官、22名法官助理组成的青年法官宣讲团,深入社区、网格、企业、学校等,开展普法宣讲、参与指导化解纠纷1100余起,将《民法典》普及到基层一线。二是丰富宣传形式。针对医患纠纷、侵权责任裁判、未成年人保护等社会关切的重点领域,先后组织法官到医院专题授课、邀请大学生参加庭审观摩、走进秦淮公安分局“送法上门”等多场活动,进一步扩大《民法典》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借力媒体优势。通过全国首部《民法典》普法剧、原创微电影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营造全社会普法氛围,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普法宣传有待发力。宣传受众面还不够广泛,针对不同群体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偏少。法典宣传内容不够生动,缺乏时效性、故事性、趣味性,部分群众对《民法典》的认知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偏重于组织法官进街道、社区、学校、机关说法这一普法形式,宣传形式不够灵活,与区内其他部门、街道已有或正在打造的载体结合不够。
2、审判质效有待提高。从整体办案情况看,转化为具有裁判指导意义的案件不多,典型案例的示范指导和法治引领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具体案例转化为指导性案例、精品案例的工作需要强化。近年来虽有2件最高院的公报案例,在南京市处于前列,但对标外省市先进法院,办案质量仍有提升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