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汇编(6篇)
目录
2.2022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6
3.XX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9
4.XX市公安局XX分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12
5.XX县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14
6.XX县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17
2022年度XX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电子版可在XX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XX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
一、总体情况
2022年,XX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每个业务科室明确一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等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次,现由局党委委员、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宋祖杰任组长,明确局行政审批服务股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2、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我局坚持以考促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并按照部门职能实际,将所有栏目素材报送工作分配至相应部门,确保信息的鲜活、权威和准确。同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培训管理,加强保密检查,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程序,跟踪督查,强化问责,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互联网涉密及敏感信息清除检查等专项检查,确保政务公开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由县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具体办理,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答复流程,对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经审查认为属于公安类政府信息且可以公开的,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格式等要求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公开内容;经审查认为不属于可公开的事项,或者无法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依法向申请人告知理由、法律依据及救济渠道。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回复1件,同意公开1件,申请人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确保公文日常管理严格规范。明确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监督考核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准确、全面、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执法)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了XX县公安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工作信息及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公安机关各类警务信息共计3188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91条,公共服务类信息337条,政策解读信息171条,回应关切信息62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共计6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明确公开内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未产生信息。
2022年度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常态工作仍以基本信息发布为主,且内容多为结果性发布,每次第三方测评中规范性文件栏目的扣分较多,部分警种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不够重视。针对存在问题,县公安局着力强化部门文件发布工作,重点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预计在明年年初产生信息。
(二)信息公开形式仍待丰富。
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形式不够丰富全面,邀请听证、在线调查、邀请群众参会听会等形式组织得不够深入。针对存在问题,县公安局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扩大群众、媒体对公安机关公共事务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参与度,着力形成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2年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22年,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展公开方式,丰富公开内容,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公安局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策法规、政策解读、户政服务、财政预决算、行政权力运行、回应关切等政务信息650余条,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信息保障工作。按照各警种部门责任分工,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内容和时限要求,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重点做好部门预决算、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政策解读、政务舆情回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结果、户籍服务类信息公开。
二、规范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市政务公开办统一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全面梳理历年来由市局起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形成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并按照省办统一格式要求,逐个制作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电子文本(word版和PDF版),并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策文件库”专栏集中发布公开。
三、认真做好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
针对2022年度省级和市级政务公开测评中第三方指出的问题,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安排专人开展排查整改工作,针对相关问题与信息源头部门沟通协作,对标整改,并举一反三,不断补充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杜绝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进一步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质效的提升。
四、切实提高政策解读工作质量。
2022年,市局围绕“三四轮电动车上牌”、“为民为企为项目26项服务措施”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受到市民广泛关注的车驾管、便民利企等公安政务服务项目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并充分利用文字季解读、动漫图片解读等形式,通过政务双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广泛开展宣传,便于群众第一时间掌握相关政策。
五、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答复工作。
本年度市局共收到在线申请依申请公开件4封,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办理和反馈,坚持“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理念,强化主动沟通意识,在接受新申请公开件后,第一时间对申请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能当场答复的第一时间向申请人进行答复;需局直相关单位提供信息的,及时转交相关单位办理,属于公开范围的,在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向申请人公开;不属于公开范围或涉密不能公开的信息,则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回复工作。
2023年,市公安局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不断丰富公开形式,提升公开效果,强化监督考核,切实保障公安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XX市公安局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省、宁波市、XX市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总结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现将总结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的指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持续加强政务公开,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持续提升服务效率,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功能,有效促进全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组织机构和工作队伍建设,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将实际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相结合,做到同计划、同研究、同部署,努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
建立健全符合我局工作实际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形式和期限,规范和细化申请公开信息的流程、方式和内容,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规定对信息予以公开,加强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通过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三、强化监督,依法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