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池州市统计局
2021年11月17日
2021年,池州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全市统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统计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高,统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统计监督职能有效发挥,统计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各项统计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2021年统计工作总结
(一)统计重视程度更加提高。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对统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在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全市稳投资专题调度会、全市重点项目建设调度会等经济类会议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都多次强调,要求各地各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都要重视统计工作;同时市政府多次召开统计知识培训会等,为推动统计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9月10日,在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上,专题学习国家统计局《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实施方案》《2021年安徽省季度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方案》。9月22日,市政府主持召开全市部分行业应统尽统专题培训会,有关市直和驻池单位的主要领导、分管负责同志、业务科室负责人等 150人参训。10月15日,在市政府举办第三期高质量发展局长讲堂上,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就做好统计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作专题辅导报告,市、县政府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乡镇政府和园区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参加。12月8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浩东主持召开市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会议专题学习《统计法》,传达省委书记郑栅洁对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指示精神,解读《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统法规文件内容,市政府副市长、政府秘书长、副秘书长出席会议,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市统计局主要负责同志作领学和解读。
(二)统计服务质效更加提高。一是突出预判分析,深化决策服务。加强调查研究和预警监测,及时开展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坚持月度常态化、季度重点化、重大问题提前化的预判预警分析,找准全市及各县区经济运行的短板弱项,提出工作建议,为政府调度经济工作提供统计依据。2021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在我局撰写《规上能耗增长较快、节能减排形势严峻—1-5月份规上工业能源消费情况预警简析》《4月份全市主要指标预报简析》等多篇统计分析做出批示。2021年,池州市统计局撰写的统计分析信息上获市领导批示28篇次,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7篇次。二是突出数据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加强统计数据监测和审核查询工作,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统计监测预警,对变动异常的数据及时查询核实,做到数出有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特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开展2021年全市统计分析大赛。根据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排行榜显示,“池州统计”微信公众号7-11月份均位列市级统计调查系统微信公众号综合影响力前20强。《民宿活力持续释放 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池州市民宿产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被省长批示,助推我市乃至全省民宿业的发展。三是突出普查成果,提升社会效益。充分利用人口普查数据资源,分析研究我市人口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和问题,召开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培训会,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四个。组织开展市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四是突出走访指导,深化上门服务。领导干部带队深入开展综合调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四送一服”“统计服务千企”等,赴各县区、管委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企业、乡镇,通过座谈、实地查看、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实际情况,推动市县乡联动,认真履行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加大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力度,指导企业规范统计台账,提高源头数据质量,服务企业发展。
(三)依法统计建设更加提高。一是加强思想建设,营造依法统计浓郁氛围。市统计局举办第十二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通过各种会议、“池州统计”微信公众号、统计信息网站、深入企业检查指导等广泛开展统计宣传,持续化开展《统计法》以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系列重要文件精神的常态化学习宣传,营造依法统计氛围,提高各级各部门依法统计意识。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强化依法治统技术保障。研究制定《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全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方案》,构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防火墙”。持续推进全市基层统计工作规范化和业务流程标准化,逐步提高基层统计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统计执法检查,树立统计公信力和权威。加大对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纪违法的案件查处力度,实现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县区全覆盖。
(四)统计数据质量更加提高。一是多管齐下夯实统计基础。结合都是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 “统计服务千企”、日常检查核查等,及时发现统计基础工作中的问题,开展“一对一”指导工作,切实解决了企业在统计业务工作中数据支撑质量不高、台账建立不规范等实际问题。开展新入库企业和投资项目的新上岗统计员,现场指导如何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和原始记录,完善相关基础资料,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做到数出有据。二是严控网报平台数据质量。每月对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开展实时监测和审核查询,做到即报即审,审核关口前移,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统计监测预警,对数据波动较大、逻辑不匹配、趋势偏差大的及时查询核实,对存在的差错数据督促据实修改到位。对月度申报入库的“四上”企业,市局专业逐一现场核实并进行指导业务和统计法治宣教。三是开展应统尽统专项行动。9月份,联合市商务局、住建局开展三产应统尽统专项行动,强化“县区+部门+统计”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树立“在库企业抓提质、达规企业抓入库、近规企业抓培育、新建企业抓跟踪”的工作思路,坚持真审核、真核查、真规范、真督导、真监测、真服务的工作方式,既要重视解决虚报问题,更要抓好漏统漏报,又要推动统计“独角戏”到部门“大合唱”,夯核实了统计基层基础,提高了源头数据质量。
(五)统计队伍素质更加提高。一是强化业务技能培训。9月份举办全市统计系统60余人的全市统计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10月24日-27日举办全市乡镇街道及省级开发园区首席统计员培训班。不仅坚持举办统计各专业各层级的专项业务培训班,还利用统计服务千企、数据质量现场核实、新入库企业现场辅导等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指导,提升统计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和法制化思维。二是狠抓作风建设。开展全市统计系统“转作风、强能力、夯基础、提质量”大讨论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改措施,狠抓责任落实,激发统计工作新活力,建立问题清单84项,实行对账销号着力解决在全市统计系统发现的突出问题,提高履职尽责能力,不断提升全市统计工作整体水平。
2021年,池州市统计局荣获年度综合考核优秀等次,市直双拥优秀单位,市级文明单位,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省级先进集体称号,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优秀单位,招商引资绩效考评一等奖,全市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局机关支部“数情先锋”获市直优秀党建品牌。
二、2022年统计工作计划
(一)聚焦重点领域,推进统计改革创新。一是开展全市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池州市是享有盛誉的旅游名城,拥有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等多项金字招牌。开展全市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旅游及相关产业发展成效,综合反映全市旅游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推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落实落细统计方法制度改革。学习贯彻落实国家、省统计局相关制度精神,持续推进巩固GDP统一核算成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实施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有序做好我市及县区、管委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开展分县区文化产业增加值核算。
(二)聚焦求真务实,进一步提升数据质量。一是加强名录库管理工作。应用部门数据,做好名录库动态维护工作,提高更新维护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利用税务、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精准识别调查单位,推进达规企业入库纳统、准规企业重点培育、退规企业及时清理。着力加强对接近纳统标准的企业和开工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跟踪指导,达规达标一个申报入统一个。二是加大统计数据的审核力度。建立公开透明的专业网报数据监控制度,强化联网直报平台数据即报即审,完善数据质量监控预警机制,及时查询核实。强化大数据比对分析,精准筛选疑似问题数据企业(项目),联合发改、经信、住建等部门深入现场开展核实。三是加快健全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建立市、县、乡统计机构和部门、企业分层管理、各负其责的数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形成专业分工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质量管控责任体系,在此基础上建立溯源追责问责制度。
(三)聚焦统计服务,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一是优化统计监测评价。完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找准全市及各县区经济运行的短板弱项,精准研判发展趋势、精准分析运行特点、精准查找问题、精准提出对策建议,及时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为党委政府精准调控经济提供决策依据。二是提升统计分析质量。紧盯经济运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经济结构调整等重点问题,开展综合分析和专题研究,深入解读经济结构、效益、质量的变化,提出具有预见性、针对性、有效性的观点建议,发挥优势打造统计“智库”。三是拓展提升统计宣传广度。紧贴公众需求,充分发挥融媒体作用,加强池州统计微信公众号推送数据、解读数据力度,宣传统计工作和统计知识,拓展统计服务产品的广度。完善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机制,加大企业关注、公众关心的指标数据解读分析发布。
(四)聚焦立根固本,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一是加强基层统计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巩固首席统计员制度,抓好统计业务人员培训,采取市、县、乡三级分工协作、联动配合的形式,采取分专业、多期次的方式,实现统计业务培训全覆盖。二是深化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完善乡镇(街道)数据采集审核制度、统计资料管理制度、统计业务岗位责任制度等,规范基层统计管理和统计业务流程。推动企业原始记录规范化建设,夯实源头数据质量,提升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打造一批模范典型。三是形成部门统计合力。完善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通过签订交换共享协议等方式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及时快速获取部门资料。推动部门健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体系,压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完善部门沟通联系机制,协同做好国民经济核算、经济形势研判、名录库维护、重点行业统计等工作,部门联合开展疑似问题企业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