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五星级党组织”实施方案汇编(10篇)
创建“五星级党组织”实施方案
依据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的意见》,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xx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紧紧围绕市委“一个重返、六个重大”工作目标,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统领,以“五星”级创建活动为抓手,着眼于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坚持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相统一,坚持分类指导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引导基层党组织强化服务功能、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保障,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建立健全“对标定位、晋位争星”长效机制,努力形成特色鲜明、作用突出、带动辐射力强、具有一定影响的基层党建示范群,为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服务为本。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服务群众主题,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为抓手,通过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评星定级,充分发挥激励作用和导向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创先争优。
(二)坚持务实创新。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把星级创建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结合起来,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结合起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活动载体,激发创建活力。
(三)坚持分类指导。坚持科学把握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领域基层党组织工作特点,突出抓好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分类指导、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分类破解基层党建工作难题,积极探索各类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推动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坚持群众参与。把群众认可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星级的重要标准,在组织实施、星级评定等各个环节全面公开,主动邀请党员群众参与,广泛接受基层党员监督,激发党员群众的主体活力,调动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性,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确保评星结果让党员满意,让群众认可。
(五)坚持目标管理。明确星级创建活动目标,合理确定星级创建的步骤、程序和要求,保证星级创建活动务实易行、推进有序、取得实效,引领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打造一批叫得响的先进典型,解决一批困扰基层的突出问题,办成一批党员群众关心关注的实事好事,形成一套切合实际的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方法步骤
(一)申报创星(6月5日前完成)
开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要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在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全面开展,层层压实创建任务和责任。
1.基层党组织自评。基层党组织通过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照申报创星参考标准,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定位、定星。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代表班子填写自评表,基层党组织自评情况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汇总。
2.党员群众测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基层党组织组织召开党员扩大会议,吸纳群众代表参加。党员参与率一般不低于基层党组织党员总数的80%;参与测评的群众由基层党组织所属单位或与其有密切联系的其他单位群众组成。党员群众在听取基层党组织汇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填写测评表,测评结果报上级组织备案。
3.上级党组织考评。上级党组织综合基层党组织自评和党员群众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对基层党组织进行考评,确定拟定星级等次。机关党委、机关党总支负责所属基层党组织的考评,对考评结果为“五星级”的党组织报市直工委组织部审核;直属市直工委管理的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报自评结果,市直工委组织部根据自评结果,采取普查、抽查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进一步摸排排队,确定星级等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工委会批准。对评定为五星级的基层党组织,由市直工委报市委组织部复审。
(二)晋位争星
星级评定后,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巩固先进、提升一般、整顿后进”的要求,扎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
五星级基层党组织重在巩固提高、高位求进,打造示范品牌;二星至四星级基层党组织重在查漏补缺、比学赶超,推动全面提升;一星级及以下基层党组织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集中整顿工作相结合,集中力量抓好整顿转化,实现星级等次提升。
1.制定方案,建立台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晋位争星方案,在年度方案的基础上建立整改台账,实施销账整改。台账要进行精细化管理,明确争星目标、具体措施、责任人,实现基层党建工作的目标具体化、内容明晰化、程序规范化,使基层党组织“干有标尺、赶有方向”,使党员人人肩上有任务,切实增加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工作细化可见、量化可比、考核可评,努力实现党建工作整体提高。年度晋位争星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2.动态管理,复检核星。星级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上级党组织负责建立星级管理台账,不定期进行考核复验。对工作下滑、与所属星级不符的基层党组织,及时给予批评整改,必要时进行降级。对“一星级”及“无星”等党组织班子软弱涣散、工作难以正常开展的实行重点管理,由上级党组织指导进行集中整顿。每年12月底前,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年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过基层党组织自评、党员群众测评、上级党组织考评,重新核定星级,检验星级创建成果。定级结果逐级上报,晋星减星的报市直工委审批。
(三)结果运用
1.授牌表彰。根据评星结果,五星级以上由市直工委进行授牌表彰。
2.建立示范点。市直工委将结合服务型党组织星级创建活动,在五星级的基层党组织中确定示范点,把党建工作基础扎实、班子战斗力强、党员整体素质高、工作制度健全、活动开展经常的基层党组织突出出来,示范带动市直机关的星级创建工作。
3.纳入考核。将星级创建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基层党建成效的重要内容指标和评先评优重要依据,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务干部的评选表彰,优先从五星级基层党组织中推荐。
四、内容标准
(一)星级评定参考内容:星级评定一般依以下十方面内容作为考评主要依据。
1.组织健全;
2.制度完善、落实;
3.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
4.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好;
5.服务形式多样、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6.党建引领作用明显,群团工作扎实有效;
7.遵章守纪好;
8.设施配套齐全;
9.落实上级工作坚决、及时、质量高;
10.服务意识强、群众基础牢。
(二)星级评定等级和比例:星级评定原则上按照百分制进行评分并划分五个星级,评分标准满分100分,90—100分为五星级,80—89分为四星级,70—79分为三星级,60—69分为二星级,50—59分为一星级,50分以下不定星级。五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数量一般不超过基层党组织总数的10%,一星级以下党组织数量一般不低于基层党组织总数的10%。
(三)星级评定附加条件。市直单位各基层党组织在星级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星级评定的方法步骤和标准进行评定。出现以下情况要进行加、减分:
1.当年度党组织或党组织书记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报道的,在评定中可适当加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8分,以最高的为准);
2.基层党组织建设有重大创新并被上级党组织认可、加以推广的可适当加分(市级3分,省级5分,国家级8分);
3.当年度党组织出现软、弱、散,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在评定中应相应减分(单位党组织建设受到市直工委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市委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领导班子成员中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的、一人次扣3分,撤销党内职务以上扣5分,一般党员违法违纪一人次扣2分);
4.党组织民主评议满意率较低的在评定中应相应减分(60%以下扣5分,50%以下不定星级);
5.无特殊理由、无请示,不按期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的,不得定为五星级;超过一年不换届的,不得定为四星及以上等级;
6.无故不参加市直工委组织召开的会议、培训或不按时完成市直工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一次扣3分,年度内累计超过3次及以上的,不得定为五星级,在年底进行星级评定时,应降低一个星级)。
五、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开展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活动,是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抓手,是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要深入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层层宣传发动,周密安排,根据本方案精神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星级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