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实施细则”类公文汇编(4篇)
目录
2.XX市营运货车2022年度“三检合一”检测费补贴实施细则 8
3.XX市支持营运货车安装(使用)北斗导航车载终端实施细则 11
4.XX市直播电商经济发展扶持资金实施细则 14
XX市“三区”内重点工业企业闭环生产能力建设提升实施细则(试行)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浙江省“三区”内重点工业企业闭环生产操作指引(试行)》(省疫情防控办〔2022〕73号)、《浙江省工业企业“无疫工厂”创建工作方案》、《XX市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处置实施方案》(甬防〔2022〕5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市“三区”内重点工业企业闭环生产能力建设提升,实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好“三区”内重点工业企业闭环生产能力建设提升,是当前应对周边地区疫情多点散发、工业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站在“稳工业企业就是稳经济大盘”的战略全局高度,着力提升我市产业链、供应链抗击风险、自我调节的能力。
(二)压实四方责任。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千名干部助企纾困”等活动深入企业一线做好指导服务,加强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且无法整改的企业要果断采取停工停产措施。强化行业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企业疫情防控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帮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做好方案预案,完善闭环生产各项准备工作,落实相关要求。强化员工个人责任,加强员工健康教育,按要求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当出现疑似症状时立即做好自我隔离并及时报告企业和属地乡镇(街道)。
(三)强化舆论宣传。通过企服平台、助企服务员、媒体、公众号等各类渠道,向企业宣传有关“三区”内闭环生产、“无疫工厂”创建的相关要求,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持续提升企业疫情防控能力。在此基础上,总结和宣传先进企业的成功做法,帮助更多企业提振信心,恢复、扩大产能。鼓励工业企业因地制宜,自我完善、自我创新,进一步营造工业企业群防群控、稳产稳链稳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流程
(一)组建闭环生产工作指导小组。由经信部门牵头,联合卫生健康、疾控、公安、应急等部门建立“三区”内闭环生产能力提升工作指导小组,对企业闭环生产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对企业创建“无疫工厂”进行指导、验收。
(二)摸清辖区企业底数。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属地经信部门以重点企业全覆盖保障、“无疫工厂”高质量创建、“白名单”企业倾全力帮扶为目标,进一步摸清辖区具备闭环生产能力的工业企业底数,动态调整相关企业清单,做到应纳尽纳。
(三)提升企业闭环生产能力。
1.指导企业制订方案。指导有关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全产能闭环生产、有限产能闭环生产和先行畅通货运物流等不同类型,按照“边界可封、食宿可保、备货可用”的要求,制定符合企业自身生产经营实际的闭环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督促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完善领导机制,严格执行人员、物品、环境管控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确保闭环生产、应急处置、综合保障等重点工作悉数到位。
3.加强业务培训演练。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有关企业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讲全要素,讲清流程,讲明责任,讲透要求。选取不同闭环生产模式的企业,定期组织全要素全流程闭环生产实操演练,提升企业实战能力。
4.优化闭环工作模式。采取帮扶服务、现场督查、考核评价等方式,指导有关企业提升自主科学管控、精细管理水平,不断实践调整优化工作举措,指导企业积极探索班组安排流程再造,试验调优,不断提升企业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平战转换和闭环生产能力。
(四)全面推进“无疫工厂”创建。以统筹管控能力、“人物同防”能力、应急处置能力、闭环生产能力、综合保障能力“五强”为创建目标,围绕“生产不停、链条不断、产能不减、秩序不乱”要求,指导企业建立完善防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抓好疫苗接种、核酸检测,压实企业常态防控责任。在此基础上,开展审核抽查、检查督导,并分批组织评定“无疫工厂”创建示范企业。
(五)有序生产物流保畅。
1.迅速启动闭环生产。发生疫情时,属地结合平时核验检查情况,按照《浙江省“三区”内重点工业企业闭环生产操作指引(试行)》明确的复工流程要求,已创建“无疫工厂”的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无需审批直接开展有序生产;对“白名单”企业进行快速审定,批准其有序生产,重点企业原则上不要求停产;对有开展闭环生产需求的其他企业,加快受理、评估、审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投入生产。
2.严密组织闭环生产。建立闭环生产工作小组专员联络制,由属地经信部门牵头,小组成员参与,指导企业按照方案、规程、预案落实闭环生产的全流程、全方位、全员额管控。加强对“白名单”企业生产情况日常监测,遇有突发情况,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处置到位。
3.建立人员绿色通道。建立“企业申请-属地会审-通行保障-信息追溯”工作模式,对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健康码”和行程卡无异常、持有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现场抗原检测阴性的企业工作人员,由属地疫情防控办发放车辆通行证,允许相关人员采用安全的交通工具和“点对点、固定线路”的形式进入企业闭环生产区;属地经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员工个人防护和车辆消毒,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
4.做好物流保通保畅。建立“企业申请-属地会审-运输保障-信息追溯”工作模式,按照《关于建立浙江省产业链供应链运输保障工作机制(试行)的通知》(浙经信运行〔2021〕181号)等文件规定,由属地经信部门通过发放车辆通行证;属地交通运输、经信部门配合采用“一对一、点对点”、“即停即卸、即装即走”等方式,在重点通道路口设置绿色通道和非接触式货物交接点,协助“三区”闭环生产企业保持货运畅通。
5.及时解决企业诉求。运用“产业一链通”等数字化工具,畅通企业诉求提交渠道,向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指导。以横向部门联动、纵向市县协同的形式,打通企业闭环生产中的难点和堵点。
三、职责分工
市疫情防控办:指导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地疫情防控办加强配合衔接,统筹推进我市“三区”企业闭环生产能力建设提升工作;疫情发生时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办,为“三区”闭环生产企业提供交通运输、社区封控、核酸筛查、物资供应、应急转运等方面的机制、人力、物力保障。
市经信局:负责常态化联系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各地业务主管部门,督导各地制定并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并动态调整闭环生产重点企业“白名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一企一策”并指导重点工业企业加强闭环生产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无疫工厂”创建;疫情发生时,在市疫情防控办的统一部署下,协调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发生疫情地区启动相关工作机制,做好医疗防护物资协调保障,督导各地有序推进“三区”企业开展闭环生产和复工复产,协同有关部门破解企业闭环生产中遇到的难题堵点。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推进各地卫生健康部门为重点工业企业和“无疫工厂”创建企业在闭环生产方案制定、应急预案制定、业务培训演练等方面,提供“一企一策”技术指导;负责疫情发生时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和大数据排查情况,联动有关部门协助“三区”闭环生产企业确定工作人员名单。
市交通局:保障高速公路通道物流畅通,对相关运输车辆提供高速公路优先通行服务;协调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做好物资应急运力支援。
市公安局:负责综合分析研判疫情发生地人员流动数据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三区”闭环生产企业工作人员名单并对接省精密智控系统,为人员、货车提供通行保障。
市商务局:配合做好“三区”闭环生产企业的生活必需品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