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汇编(4篇)
目录
1.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
2.落实xx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 11
3.创建xx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方案知 17
4.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 23
为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字〔2022〕xx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四个最严”要求,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程监管机制更加健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更加到位,经费投入满足食品安全监管需要,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xx%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xx分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xx%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五项工作机制。
1.健全党政同责管理机制。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区、乡、村领导干部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工作机制,压实各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评议考核,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权重不低于3%。(责任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镇政府)
2.完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牵总作用,明确食药安委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建立事权清晰、权责明确、协调配合、执行有力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3.健全支撑保障机制。要加大食品安全经费投入,在保障日常监管和应急工作经费基础上,将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足额保障工作需要。探索建立食品专业化检查队伍,确保各乡镇、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及其派出机构具备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能力,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每人每年培训不低于xx学时。加大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4.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定期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食品安全应急工作手册,建立食品安全应急指挥系统,完善事故调查、处置、报告和信息发布程序。指导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集中用餐单位等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责任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区食药安办,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5.健全社会共治机制。各乡镇、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在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和网络舆情监测,正确把握和引导社会舆论。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活动。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xxx%。(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二)推进五项食品安全保障重点工作。
1.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源头控制。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耕地分类管理率达xxx%。严禁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做好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实行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定期检查各项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把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关,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开展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库存粮食质量监测覆盖比例不低于库存数量的25%,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xxx%。(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政府)
2.严格食品生产经营全程风险管控。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风险分级率达到xxx%。持续加大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等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防控力度。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春秋两季开学检查覆盖率达到xxx%。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xxx%,及时公布查看方式和渠道,家长满意率达到xxx%。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反食品浪费等有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记录真实完整。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内部食堂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各乡镇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农村集体聚餐、集市庙会以及食品“三小”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政府)
3.扩充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制定本级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计划,年均食品安全抽检量不低于x批次/千人,针对农药兽药残留的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不低于x批次/千人,监督抽检计划和评价性抽检计划完成率、食品安全各环节和业态监督抽检覆盖率、在产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含省级)覆盖率均达到xxx%,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xx%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达到xxx%。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多批次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政府)
4.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执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每年培训不低于xx学时,监督抽查考核合格率达到xx%以上。食品生产经营者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问题整改率达到xxx%。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xxx%建立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在学校食堂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学校xxx米内不得存在食品摊贩。加强网络订餐管理,建立完善准入准出、在线投诉和售后维权机制。引导大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动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参保率达到xx%以上。(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政府)
5.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集中整治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提升行动,建立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证据标准和程序并有效实施,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有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严厉打击食品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达到xxx%。(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乡镇政府)
(三)开展十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
1.开展智慧监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加强对省、市“智慧监管”平台的运用,实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监督检查、抽样监测、稽查执法、投诉举报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实现食品安全智慧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卫生健康局,各乡镇政府)
2.开展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建立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建立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将食品生产企业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不含合格信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全部归集到企业名下,并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局,各乡镇政府)
3.开展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专项行动。创新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以中原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试点,形成示范性经验做法。通过河北省“食品追溯平台”建立食用农产品信息化追溯管理系统,对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可溯源信息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4.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工作制度机制,单位食堂、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订餐平台制定实施制止食品浪费措施。餐饮服务经营者将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纳入从业人员培训内容,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制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各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