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发言材料汇编
2019 年12月
目 录
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建设人才聚集高地 培养高层次专业化人才 1
2.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适应新形势探索新方法 提升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3
3.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 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 5
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努力实现干部教育培训全覆盖常态化 7
5.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着力破解藏区双语法官人才短缺困境 9
第七次全国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发言材料汇编
(2019年11月16日)
建设人才聚集高地 培养高层次专业化人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在最高人民法院指导下,北京法院注重发挥人才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以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为牵引,着力打造审判业务高地、审判研究高地、改革创新高地和人才聚集高地。
一、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政治责任,立足长远强化顶层设计
北京高院党组认真落实党管人才主体责任,研究制定《新时代推动首都法院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行动计划(2018年—2022年)》。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各类培训班次的必修课程,将政治过硬作为人才培养选拔的首要条件,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学习和研究,深刻认识党的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统领地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强化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围绕首都中心工作和审判实践需要,推动建设知识产权、涉外商事、互联网审判、金融审判等10个专业领域的“特色人才高地”,目前已建成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特色人才高地”,知识产权人才库储备人才100余人,涉外商事人才库储备人才50余人。
三是注重梯次化培养、集群化发展。推动建设全国领先水平的领军型人才、 业务精湛的专家型人才、又博又专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优秀青年人才、优秀人才团队等5个梯次的人才队伍,形成人才工作“1+5”格局。目前已培养全国审判业务专家9人、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89人、入选首都政法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1000余人。
二、统筹北京市法院人才资源,汇聚人才建设合力,强化人才培养“三个体系”
一是健全人才培养制度体系。北京高院先后发布《审判业务专家管理办法》
《信息技术专家管理办法》《司法实务研究专家管理办法》和《加强专家型后备人才培养指导意见》,建立了各类、各层级人才的发现、培养、管理制度机
制。
二是健全人才培养平台体系。搭建“业务培训—学术讨论—人才培养”三位一体平台,完善“入职培训—法官助理培训—初任法官培训”全链条培养模式,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订单式培训,每两年开展一次北京市法院司法业务技能比赛,每年开展北京法院审判业务专家、信息技术专家、司法实务研究专家评选活动。
三是健全人才作用发挥体系。发挥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向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宋鱼水、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刘黎等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活动。发挥人才在服务首都中心工作、办理重大疑难案件、研究解决审判实务重大疑难问题中的作用,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首先考虑由审判业务专家承办。
三、完善考核评价,加强保障激励,在北京市法院营造用才尊才、促进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
一是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各法院均组建由院长任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以识才的慧眼、爱才的诚意、用才的胆识、容才的雅量、聚才的良方, 将人才的智慧与力量凝聚到首都法院事业中来。
二是将人才培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在评优评先、法官遴选、职级晋升中,将人才培养情况作为重要考评指标,对于取得重大工作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领军型人才,在晋职晋级、提拔使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近两年先后有7名审判业务专家获得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