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秘书发言系列461(6篇)中国法学会“积极推动民法典实施座谈会”发言材料汇编
2021年4月
目 录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
运用民法典编纂经验开展法典化立法研究 1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
做好人民法院民法典实施工作 3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张雪樵:
在贯彻实施民法典中全面履行检察职责 5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7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
为民法典编纂和实施贡献智慧力量 9
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陈本宇:
学习贯彻落实民法典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11
总结民法典编纂经验 推动民法典贯彻实施
中国法学会“积极推动民法典实施座谈会”发言材料汇编
(人民日报,2021年4月16日)
运用民法典编纂经验开展法典化立法研究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许安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要总结编纂民法典的经验,适时推动条件成熟的立法领域法典编纂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十三个方面:
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是编纂成功的根本保障。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了此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三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为编纂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二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为编纂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将编纂民法典纳入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并确定为重点立法项目。
三是扎实丰富的民事立法、司法、理论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各方面的实践,为编纂奠定了制度基础、实践基础、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
四是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体现民法典的人民属性。着力突出保护民事权利这一主线,对社会公众比较关注的问题作有针对性的规定,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五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中国国情实际,突出体现中国民法典的社会主义性质和中国特色。
六是坚持科学立法,把握好法典编纂的规律和特点。深入研究法典编纂的规律和特点,把握好民法典作为编纂式立法、法典化立法、民事基本法立法的基本定位。
七是树立创新思维,适应法典编纂的新立法形式。从工作思路到工作机制, 从体例结构到制度内容,从立法技术到审议方式,都实现了前所未有的新突破。
八是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课题。“法与时转则治”。深入研究法治建设中的新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突出民法典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
九是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