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情况调研
**市**县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以来,切实做好全民参保登记和困难群体代缴工作。目前,全县城乡居保覆盖人数已达 33.24 万人,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数 14.26 万人。2021 年,为 12795 名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存在问题及原因
参保意识不强,选择低缴费档次比例大。2020 年,参保缴费的 * 人中,一档次 * 人,占* % ;二档次* 人,占 2% ;三档次* 人,占 0.7% 。参保人员中,16-35 岁为* 人,占 4.5%;36-45 岁为 * 人,占 10%;46-59 岁为 * 人,占 41%。以上数据说明,参保人员的年龄结构和缴费档次不均衡,缴费档次偏低,社会保障能力比较弱,特别是45 岁以下的城乡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持续缴费和主动缴费意识不强。
不同养老保险的政策差距较大,一些城乡居民观望心理严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存在差异,导致城乡居民在选择中难以取舍。城镇职工女性 50 周岁退休,而城乡居民男性女性都是 60 周岁,双方领取养老金年龄相差 10 年。尽管城乡居保也建立了增长机制,但每两年平均每人每月增长约6 元的增长速度远远赶不上城镇职工每年养老金的增长速度。此外,城乡居保也没有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防范化解基金风险力度不够。推行承诺制以来,城乡居保参保人员死亡申报时不需提供死亡证明等材料,只需继承人作出承诺。但目前的数据比对还跟不上,与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数据共享机制还不完善,可能导致死亡时间不准确,造成基金流失。居保经办机构无行政执法权,对违规领待、死亡冒领等骗保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待遇追收工作难度大,强制措施不足,处罚力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