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需要以更大决心、更强力度推进脱贫攻坚,确保取得最后胜利,为以后更好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乡村振兴战略是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治本之策,科学有序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能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让亿万农民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不断加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顶层设计,并将相关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统筹安排,也是更好推动乡村振兴的题中应有之义。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纳入“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这说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仍是未来较长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同时也要求我们不断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在此基础上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做好减贫工作,持续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
要高度重视打赢脱贫攻坚战面临的困难和挑战。越是到关键阶段,越要保持攻坚态势,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要深刻认识到脱贫攻坚战不是轻轻松松一冲锋就能打赢的,要继续实施精准帮扶,坚决完成剩余脱贫攻坚任务,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挑战,决不能松劲懈怠、精力转移。特别是要千方百计巩固和拓展已经取得的脱贫成果,密切关注存在返贫风险和致贫风险的群众,解决好新出现的难题,将已经发现的漏洞缺项整改到位。
要深刻认识到相对贫困、相对落后、相对差距将长期存在。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扶贫工作的重心将转向解决相对贫困,扶贫工作的方式将由集中作战调整为常态化推进。我们要更好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特点、新要求,在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上,将扶贫工作与解决好“三农”问题、推动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等重大课题联系起来。不断完善中国减贫方案,更好分享中国减贫经验,取得更大的减贫成就。
当前,我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但也要看到,我国减贫事业依然任重道远。已脱贫人口中还有不少群众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也有不少群众存在致贫风险。在一些已脱贫的地区,产业基础还比较薄弱,发展的可持续性亟待增强;一些已脱贫群众自我发展的能力依然较弱,就业也不够稳定,难以保持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总体来看,脱贫摘帽地区和群众实现从“脱贫”到“致富”,仍将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更好推动减贫工作,一个重要抓手就是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首先,要不断巩固和拓展已经取得的脱贫攻坚成果,加强对相对贫困群体的兜底保障。需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对已经脱贫的地区和群众要有“扶上马送一程”的意识,在一定期限内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需保持现有的各方面投入,保持财政投入力度总体稳定,保持驻村工作队工作力度不减,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特别是要持续推进扶贫产业发展壮大;需做好制度保障,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的监测,提前采取措施给予有效帮扶。
其次,要采取务实有效举措接续推进已脱贫地区发展,推动脱贫摘帽地区乡村全面振兴。我国西部地区和乡村地区低收入人口较多、脱贫摘帽地区较多。虽然实现了脱贫摘帽,但一些地方的整体发展水平依然相对较低,依然需要帮扶和支持才能实现自我发展、主动发展,而且这一情况还将存在较长一段时期。需要认识到,摆脱绝对贫困只是减贫事业的一个阶段,在新的发展阶段,在推动相对贫困地区和群众更好发展上,工作重点不能转移、投入力度不能下降、干部精力不能分散。对此,要在激发内生动力上下功夫,使已经脱贫但仍然相对贫困的地区不断增强其自我发展的能力。特别是要进一步发挥当地产业的作用,推动扶贫产业向特色产业转变,将推动产业发展的工作与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联系起来,以产业的持续壮大,增加当地的经济实力和活力,提供更多更稳定就业。同时,需着力推动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等方面的发展,整体提升相对贫困地区的发展水平。
最后,要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实践证明,我国的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是有力有效的,进一步推动相关工作,就要总结并且用好相关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深刻认识下一阶段减贫工作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思路、找准路径,使减贫工作与推动乡村振兴协同发展、一体推进。对此,关键是要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做好不同发展阶段的体制机制衔接,在推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不断将减贫治理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