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工作体系,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竭力将矛盾纠纷消弭在前端、化解在基层。现将相关经验做法总结如下:
一、建立一套工作体系,全力强化组织保障
X县法院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对诉源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将诉源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作高位推进,县法院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X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诉源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多元解纷和源头治理两个专班,定期召开诉源治理工作推进会。为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并先后制定《X县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X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管理规定》《X市X县人民法院关于诉前委托鉴定工作的操作规程》《X市X县人民法院调解案件补贴办法(试行)》《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类案多元化解实施细则(试行)》《X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执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形成全院一盘棋,各部门协调联动的工作体系,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行稳致远。
二、探索两条路径,力求实现矛盾纠纷“标本兼治”
一是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将诉讼服务中心作为分调裁审总枢纽进行全方位升级打造,组建分流引导团队、司法确认团队、立案登记团队、小额速裁团队,有条不紊开展案件分流引导,诉调衔接、调裁对接、登记立案、繁简分流工作。对于家事、邻里、小额等适宜调解的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解决纠纷,将案件推送给特邀调解员和调解组织进行诉前调解。对于无调解基础的小额诉讼纠纷,分流至小额速裁团队,启动“六快三简化”工作机制进行便捷高效审理。通过发挥“总枢纽”的调度、协调功能,建立了分流引导、诉调对接、司法确认“三点一线”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满足当事人一站式多元解纷需求,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诉讼案件增量得到有效控制,诉前调解成功案件量和成功率大幅上升,新收案大幅下降,呈现出“两升一降”的良好态势。二是构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网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联动基层组织构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网格,着力打造“一庭一品”的基层法庭诉源治理模式。在X探索“综治中心牵总、企业化解为主、联合解纷为辅、法院诉讼断后”诉源治理模式,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在X,以“无讼乡”创建为抓手,着力打造“法官入乡村、就地解纠纷、矛盾不入庭”诉源治理模式,积极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我院建立的“相约星期五”工作机制,由法庭法官每周轮流到法官工作站(点)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工作,源头解纷的同时,也拉近了与老百姓距离。
三、注重“三个联动”,凝聚诉源治理合力
一是加强“府院联动”实现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不断助力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诉源治理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联动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已有司法局、住建局等X家职能部门出台诉源治理机制文件。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对属于“高发频发”的地域性、类型化矛盾纠纷,例如房地产、物业、信用卡纠纷等,深入分析争议成因,积极向政法委汇报,协同基层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制定了《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类案多元化解实施细则(试行)》,并积极加强与县住建局、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的联动联调,成功化解大量物业公司的集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二是加强“多调联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专业调解与联合调解”相结合,倾力打造民商事调解中心、“老法官之家”等精品调解团队,积极引进金融行业和保险行业等调解组织,挂牌成立商事调解、公证调解等驻院调解工作室,并主动与专业律所、高等院校、基层社县等加强合作,增选各行各业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和调解能力的调解员,逐渐形成人民调解、特邀调解、行业调解、公证调解、律师调解等多种形式参与的多方联动解纷模式。目前,共有X个调解组织,X名调解员进驻调解平台,非诉解纷呈现多元化、专业化、规范化特点。三是加强“诉调联动”确保非诉解纷依法规范高效。建立培训联络机制,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调解工作调度会、交流座谈会,邀请资深法官、优秀调解员讲解民法典等常用法律法规、分享调解经验和心得等,促进非诉调解工作高质量推进;由业务庭对诉调案件开展业务指导,在具体案件中就法律适用等问题对调解员提供专业指导,帮助调解员规范解纷、高效解纷;积极建立“法官+调解员+居(村)委会”联动联调机制,充分发挥法官的专业特长、调解员的调解经验以及当地基层组织熟悉社情村情优势,就地联动开展调解工作,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修复亲情关系,实现“化解一案,教育一地”的普法效果。同时,积极探索执源治理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机制,率先开展执源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