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当选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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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当选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会议上的讲话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叶惠
(2019年4月9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在刚刚结束的八届四次人民代表大会上,各位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应当感到很震撼、很受教育。在这么庄严的场合,举起右手面向国旗庄严宣誓的机会,对人生一辈子来说都是非常珍贵、非常难得的。
从今天开始,你们既是人大代表,还是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拥有了新的职务,意味着大家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在这里,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新当选的专门委员会的各位组成人员表示衷心的祝贺!同时我也要给同志们提几点要求:
一、要深刻认识人大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使命感
我们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来管理国家事务。从中央到地方的各有关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产生的各有关机关必须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高度重视,有一系列的重要论述。总书记强调:一定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要通过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党和国家的命运始终牢牢掌握在人民的手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十八大以来,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系列重要文件,这些文件突出的一个重点,是要强化县乡人大的建设。根据十八大和十九大的精神,有关的法律规定都作了重要的修改,包括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等,有些修改的内容还比较多。还有一些专门的法律规定也作了重点的修改,比如预算法,要求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推行全口径预算监督,明确提出要把政府的钱袋子关进制度的笼子。根据修改的有关法律规定,地方人大也相继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在机构建设上,在人员编制上,都有很大的变化。我们本届换届的时候增设了两个专门委员会。这一次,根据新的机构改革的要求,我们原有的工作机构仅保留了办公室和联工委,其他工作委员会都新设立为专门委员会。意义在哪里呢?是加强县级人大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的人大代表都是兼职的,不像西方有些议会,议员都是专职的。代表兼职有他的优势,也有一定的局限性。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近两届以来,在增强人大有关工作的专业性和能力建设方面是下了功夫的。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是27名,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增加到35名,增加了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本届人大换届的时候,两个专门委员会有14名组成人员,这一次7个专门委员会有了49名组成人员,加上常委会的组成人员,除去重叠的,共有76名,这就意味着,这支队伍在专业化建设、能力建设方面走向了一个新的发展里程。在这样一个新的时代,新的起点,各位同志一定要深刻认识人大制度的重要意义,自觉投身到人大工作的实践中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要认真履行专门委员会的职能,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第一,要了解专门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能。地方人大1979年设立以来,很长时间是没有专门委员会的,只有工作委员会。现在专门委员会向县市人大延伸并且实现全覆盖。对于专门委员会性质、职能我们要有深入的认识。专门委员会是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够决定和产生的,既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也要对人大常委会负责。在召开代表大会的时候,各专门委员会都有一个书面的报告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在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工作。闭会以后,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工作。专门委员会在一定的工作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专门委员会不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议和决定。只有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才能作出具有约束力的决议和决定。专门委员会主要有哪些职责呢?根据我的学习理解,主要有这么一些:一是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二是根据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委会主任会议的交付,研究审议有关的议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或者提出审议意见。三是研究拟定有关的议案,向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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