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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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自查报告
市处非办:
根据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督查的通知》(皖金函〔2018〕652号)和市处非办《关于做好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督查迎检准备的通知》(宣处非〔2018〕2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机制情况。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切实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县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结合各部门职能,成立了泾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组牵头抓总作用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强化了协调运作机制。
二、制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情况。
根据省政府2018年防范金融风险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年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部门工作任务,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等。
三、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进展情况。
根据省、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通知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针对各类民间投融资中介机构,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私募股权、电子商务、批发和零售、房地产等资金密集型行业,各类涉农合作组织等涉农领域,教育、医疗、养老、旅游等民生领域,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426家,其中:融资担保机构3家,小贷公司2家,证券公司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386家,民办学校6家;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对包括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户外广告、传单、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传播的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进行全面清理。
根据省、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要求,开展了“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讲解、咨询互动等形式,向市民宣传了非法集资的概念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揭示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欺骗性、风险性和危害性,活动共发放宣传品2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百余次,取得了明显成效;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帮助广大群众认清了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自觉提升警觉性和防范意识,共发放非法集资宣传资料8461余份,发送短信2495条,LED宣传68个、累计参与人次10105人次;开展了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宣传推广工作,在日常宣传基础上,通过电视台、官方网站、市民论坛、微信朋友圈等互联网新媒体渠道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片,加大传播力度。
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开展了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活动,对我县2家小额贷款公司及10家涉嫌小额贷款业务的机构进行了现场摸底排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套路贷”排查工作,加强对2家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促进小额贷款行业规范发展,切实防止小额贷款公司参与“套路贷”行为;积极组织县内5家融资担保机构、小贷公司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业务水平,要求“两类机构”规范运营,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注重加强对“两类机构”的日常监管,定期汇总分析其经营数据和财务报表,并开展现场检查,要求“两类机构”严格按照经营范围开展业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高管和相关工作人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严禁“两类机构”利用合法平台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的行为发生。多年来,我县“两类机构”未出现非法集资或与此相关的事件。
五、防范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进展情况。
截至9月末,我县当年累计投放扶贫小额贷款17951.5万元,新增贷款7119万元,完成省下达5620万元任务的126.7%;历年累计贷款户数4789户,贫困户获贷率40.67%,惠及全县34个贫困村和个非贫困村。
我县多次召开工作调度会和现场集中办公会,分析我县金融扶贫工作形势,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做好业务指导,印发了《扶贫小贷5种推介模式》和《产业带贫合作协议》供乡镇和银行机构参考;坚持“旬调度、月通报”制度,采取集中办理、集中签约、集中审批、集中投放的方式快速投放扶贫小贷,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每天在微信工作群通报承贷银行和各乡镇投放进度,于6月底超额完成省下达562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任务;对照省脱贫攻坚年中督查问题清单和县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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