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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住建局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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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住建局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汇报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列为各级党组织“书记项目”,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鼓足“闻鸡起舞、日夜兼程”的工作劲头,以推进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乡村规划、三清三拆三整治、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收运设施建设、村巷道硬底化、农村保洁队伍及保洁制度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其中三清三拆整治等多项工作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得到《南方日报》、《湛江日报》等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报道。现将我局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落实专人专管 我局安排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林继军同志专门负责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省定贫困村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并作为区乡村振兴办综合组成员,指导、协调全区工作。同时从规划股、质监站、代建中心各抽一名业务骨干,对全区乡村振兴建设项目进行业务指导。 (二)认真开展工作 一是示范村先行一步。坚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为原则,我区对村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选定了基础较好、建设热情高、规划连片的57条自然村(含贫困村)为第一批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二是坚持规划引领。我区摸清村庄规划编制现状,建立工作台账,加强推进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省定贫困村25条自然村已完成村庄规划并付之实施。第一批次南调街道13条村庄规划正在编制中。三是“三清三拆三整治”快人一步。2018年2月9日下午,区召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动员大会,吹响乡村振兴集结号,打响湛江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炮,把铺开“三清三拆三整治”作为乡村振兴、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步。目前全区已有29个行政村启动了“三清三拆”,其中146个村庄已完成,156个村庄正在开展。四是落实“三保障”政策,推进危房改造工作,2016-2017年完成425户危房改造任务,2018年我区危房改造任务51户(含存量19户),目前已全部竣工。五是全力推进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工作。坡头区有2条省定贫困村,为加快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工作,我区印发了《坡头区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工作方案》《坡头区省定贫困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新农村建设项目库,共92个新农村建设项目,预算资金达3000多万元,目前各项目进展顺利。其中,“三清三拆三整治”已完成100%,自然村垃圾收集点、通村硬底化道路100%完成。2条省定贫困村共25个村民小组,计划建15座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11座,4座在建,18个村民小组已完成雨污分流建设,7个村民小组在建。六是在全市率先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每年投入2000多万元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每村配置垃圾收集站及村内保洁员,解决了农村垃圾的收运和处理问题,做到村村有人清,户户有人洁。 二、主要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困难大 一是“三清三拆三整治”后续管理不规范。当前,存在个别村庄“三清三拆三整治”未能形成规范的后续管理,导致“三清三拆”工作有“回潮”现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不够完善,一些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淡薄,垃圾乱倒、废水无组织排放的现象依然存在,多年形成的不良的生活习惯和意识观念一时无法改变,导致“倒了清理,清理了再倒”这种卫生整治情况反反复复出现。二是资金缺口大。乡村振兴资金涉及各个方面,特别是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农村设施建设基础差,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加上资金统筹难度大,财政资金供不应求,金融机构不愿投,工商资本下乡束缚多,远远不能满足乡村振兴资金投入需求。三是村庄建设积极性不高。由于建设人工费、材料费的上涨,加上缴纳税收、办理相关手续等费用,村里要增加约20%的费用,影响了村庄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四是上级出台政策太密,以致下面对应制订不及时。 对策:一是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提高村民环境卫生意识。二是科学合理使用乡村振兴资金,保证资金用到实处。三是要换位思考,理解各镇(街)在办理用地手续、资金申请等方面的难处,要主动服务基层,出谋划策,加强指导。 (二)项目建设推进难 一是项目建设资金无法筹集到位,前期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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