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接通知:二十届三中全会相关内容不让发布到网站了,这类内容请到QQ会员群里下载。加入我们
×

某区吸引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和工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中央、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工作体制机 制改革的意见,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积极吸引和鼓励海内外 高层次人才来我区创业和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XX区 人才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XX区吸引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和工作计划, 简称“景贤计划”。聚焦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中关村科 技园区XX园、XX银行保险产业园、文创园等功能区发展需 求,发挥海外院士专家XX工作站、新首钢国际人才社区、XX 博士后成果转化基地等人才基地的集聚作用,在“1+3+1”高精尖 产业以及体育、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为XX区引 进和培养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打造京西人才新高地。 第三条 吸引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突 出高端引领、服务发展、以用为本,遵循人才成长规律,聚天下 英才而用之,为推动区域全面深度转型,高水平建设首都城市西 大门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第四条 在XX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人才工作 - 3 -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奖励和服务等工作的组 织实施。 第二章 人才认定 第五条 人才认定包括国内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海外高层次 人才认定。其中,国内高层次人才分为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青 年拔尖人才三个类别,海外高层次人才分为工作类人才和创业类 人才两个类别。重点支持各领域内综合贡献大、具有较大发展潜 力的优秀人才。 第六条 顶尖人才。重点支持有重大发明创造、取得重要研 究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在同行业中具有重要影 响力,具有成长为世界级科学家、企业家或文化名家潜力的人才。 第七条 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在科技、金融、体育、文化、 教育、卫生等领域,科研水平一流、成果国际领先、专题贡献突 出、社会影响广泛,能够引领和促进产业关键技术发展与新兴学 科形成的人才。 第八条 青年拔尖人才。重点支持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具 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创新思维以及突出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 人才。 第九条 工作类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 以上学位,回国时间在 1 年之内,引进后每年在XX区工作不 - 4 - 少于 6 个月。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 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在国际知名企业、跨国公司、金融机构、咨询机构、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中层以上的管理或技术人才; (三)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著名非政府组织中担任 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四)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 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 (五)拥有符合XX区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自主知 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 创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时间一般不超过 6 年, 所创办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技术成果具有一定的国际影 响力,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企业拥有核心技术的产品已经产业 化或处于中试阶段,注册资本金中现金资产不少于 50 万元。申 报人所占股权一般不低于 30%,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 第十一条 其他特别优秀的紧缺急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可 采取个案研究的办法认定。 第十二条 建立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为人才管理和后 续服务提供支持。入选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人选到XX区创 业或工作的,可以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库。 - 5 - 第三章 奖励与资助 第十三条 设立 “景贤计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每年 5000 万元。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和引才机构的专项奖励,支持人才发 展、培养、交流平台建设以及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 事项。 第十四条 大力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XX区创业和 工作。人才及人才所在单位需在XX区注册且纳税,人才经认 定后,给予个人 30-100 万元的专项奖励,用于改善引进人才的 工作、生活条件。 第十五条 对经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在核定的个人奖 励年度内,由区政府按其个人在XX区应税收入的一定比例给 予补贴。 第十六条 对经认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每人每年不 超过 5 万元的专项服务保障资金,用于医疗健康、培训交流、休 假疗养、交通出行等方面补贴。 第十七条 对符合


部分预览阅读已结束,您可以加入VIP免费下载本篇文档
开通【VIP会员】免费下载
立即赞助VIP
赞助会员免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