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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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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农村公路管理,强化全社会爱路执路意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我大队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8)2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全区“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交便函[2018]42号)和xx市公路管理处《2018年农村公路“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活动宣传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形式多样化的路政宣传活动。现将我大队开展2018年“路政宣传月”活动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我大队制度了“路政宣传月”的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2018年“路政宣传月”领导小组,确保了“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开展宣传活动的多样化   在2018年“路政宣传月”期间,我大队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   一是大队制作宣传板报x块,宣传横幅xx条,准备了宣传资料xx余份,确保“路政宣传月”期间的宣传资料。   二是大队派出执法人员参加xx区人民政府在xx区林业生态循环经济(核心)示范举行的以“深化政务公开,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第六届“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时,结合了2018年的“路政宣传月”的活动,向路人、司机、企业职工等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宣传资料,加强对路政管理工作及治超新规的宣传;同时开设了咨询活动,回答群众有关路政管理的疑难问题,宣讲各类事故的防范方法,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00余份,解答群众疑问50余次,通过群众问答等方式就群众关心的公路保护问题进行互动,广泛深入普及公路安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人民群众的爱路意识、护路意识,同上也让人民群众了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支持和关心农村公路路政管理。   三是以“路政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和平台,我大队派出执法人员深入辖区公路沿线党政机关、乡村集镇、厂矿企业、在建工地、货运站场、中小学校等,积极开展进村入户宣传和上门服务等工作,以宣传增进沟通交流,以服务促进宣传实效。   四是大队积极协调市公安交警支队三大队、xx路政执法支队直属大队、xxxx路政执法大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宣传,在重点监管路段向过往的司乘人员宣传治超新规,发放治超新规宣传资料,解读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确保货运源头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等知晓新标准,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内容的宣传解读。   五是在主要道路沿线、重点监管路段和桥梁周边,大队悬挂路政工作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和利用渡口显示屏宣传有关路政管理规定等方式,使司乘人员和公路周边人员更好的了解路政工作知识,引导社会公众自觉遵守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安全出行,保障道路畅通。六是大队加强了对各类涉路违法行为的治理,坚决整治违法超限超载、擅自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等涉路违法行为,坚持宣传与整治一起抓,教育与纠正同步走,不断增强“路政宣传月”活动效果。   三、开展活动取得的成效   通过一系列的路政工作宣传活动和专项整治行动,派出路政执法人员300人次,执法车辆60辆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9条,解答群众疑问50余次,处理了各类涉路违法案件4件,加大了对有关路政管理规定法律法规及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贯彻实施和处理各类涉路违法案件,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但路政宣传工作还要一如既往的继续开展下去。   今后,我们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强有利的措施抓好路政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的消除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构建和谐、平安公路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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