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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一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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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一些思考 去年以来,我县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实践证明,其成效是明显的,得到组织的肯定,群众的欢迎, 在全县上下形成了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的良好氛围,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和谐社会建设做出了贡 献。但从具体实施看,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完善。 一、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四个 “差”字。 1、思想认识上存在偏差。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形成共识,有 的领导认为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组织部门的事。有的县机关部门推诿人员派不出,或者派几个不得力干部凑个 数。个别乡镇在工作安排上将农村工作指导员完全等同于驻村干部,弱化了指导员的指导作用。有的村把指导员当作上级下来的“钦差大臣”,造成很大压力,有的村看作上级下来“项目总管”,认为有钱有物有项目就行,来不来人没关系。有一些指导员把下派农村当作是“镀金”“度假”或“受罪”,工作不深入、被动,积极性不高,没有发挥指导员的作用。 2、工作开展上存在差距。乡镇、派出部门之间在工作的重视程度、有关政策的落实、管理措施的制定和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等方面存在着很大差距。 3、管理机制上存在差异。虽然县里出台了管理办法,但是还缺乏考核挂钩的硬性规定,执行起来比较宽松。考勤和请销假制度有的流于形式,工作监督管理和信息传送各地参差不异。 4、完成任务上存在差别。尽管指导员六个方面工作职责十分明确,但未能很好地结合“三农”工作的重点和当地实际, 有的指导员在具体工作中摸不准门路,干没方向,干没力度; 有的“越位”,发号施令;有的“缺位”,不闻不问;有的年轻缺乏工作经验,进入角色慢,工作能力不强,完成工作任务不及时。 二、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体会 上述问题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根结底是认识问题。 从我县各地实践来看,要使实施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统一认识是前提,领导重视是关键,健全制度是保障,单位支持是后盾,指导员自身努力是根本。各地各部门要在今年的工作中更加重视,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进一步深化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的建议 1、统一思想,进一步加深对实施农村指导员制度的认识。全面建立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是按照树立和落实统筹城乡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实现党委和政府工作重心下移,提高机关效能,加强基层政权、基层组织和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有效途径。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都要经常深入农村看望指导员,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充分发挥他们在服务“三农”中的作用,要安排必要的财政资金和项目经费,支持指导员工作。 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听取指导员的意见和建议,参加相关会议,促进乡镇村工作的衔接和全局工作的落实。 2、明确任务,履行工作职责。农村工作指导员要按照“村情民意调研、政策法规宣传、富民强村服务、矛盾纠纷化解、 民主制度规范、组织建设督导”的六个职责,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思路,帮助村理清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重点。二是健全村两委工作制度,进一步协调好村两委班子,提高村党员干部队伍、村后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是要在了解掌握农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村务、财务问题的基础上,帮助村里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四是要按照“平安玉环”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 作。五是要在了解掌握农民需求的基础上,帮助村进一步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六是要以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帮助村进一步推进村庄整治建设。七是积极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当好上级党委、政府的情报员。 3、完善制度,健全指导员奋发有为的管理机制。要进一步 健全学习培训和考勤考核制度,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确保指导员的人员、精力、工作“三到位”,并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和奖励。要健全例会交流制度,形成指导员的互学互帮机制。要建立巡视督查制度,开展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还要建立召回重派制度,对工作表现不佳、群众反映不 度、工作难以胜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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