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减负工作调研报告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基层是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承接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近年来,各级各部门紧盯中央部署要求,在严控发文、精简会议、统筹督查检查考核等方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打出了组合拳,解决了一些顽瘴痼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仍需引起重视。
一、存在问题
一是文山会海之风仍未禁绝。以发文开会来推动工作的惯性思维转变缓慢,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抓落实的新招实招不多,方式单一、办法匮乏,基层“疲于参会”的现象仍不鲜见。比如,省上开到县一级的视频会议,要求乡镇、部门参加,待市县再次召开同类型的会议时,乡镇、部门还需参会,甚至有的乡镇、部门一天之内参加多个会议,抓落实的时间“捉襟见肘”。有的单位制定的办法措施特色不足、大同小异、脱离实际,甚至照抄照搬上级文件,以文件落实文件,并要求下级部门层层配套制发文件,且对文稿材料的篇幅、字数未严格执行规定要求。突击式征求意见建议现象偶有发生,有的部门周五发函要求周一反馈,征求的意见建议准确性、适用性值得商榷。
二是督查检查考核仍需规范。按照中央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工作要求,开展督查检查考核,要执行年度计划和备案管理,未经报备不得擅自开展,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单位执行年度计划和备案制度不严格,主动报备的意识不强,有的未报备就开展督查,或者事后才报备,有的部门开展了多项督查检查或考核,仅向主管部门备案一项,或者把一项综合督查事项拆分为几个子项分别开展。有的部门督检考计划中部分事项未明确开展时间、参与部门等具体事宜,对总量和频次管控不严,有的单项督查多次开展,严重影响督查检查考核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三是扎堆督查调研仍有发生。有的部门在开展督查调研时,出于亮点集中、交通便利等考虑,一些“示范乡镇”、“明星村”被多次“选中”,甚至形成督查调研必“打卡”的经典线路,一些偏远的乡镇村组“迎接”上级督查调研次数少,给予“关注”不够,有的在周末、节假日期间频繁开展督查调研,个别督查检查考核实施时,考虑基层工作实际不充分,导致短期内不同单位、部门扎堆到同一地方调研。有的单位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能一严到底,在接待或陪同调研时未严格限制人数,搞层层陪同,导致基层负担加重。另外,一些地方和部门热衷于请第三方开展有关检查考核,但对人员能力水平和资质缺乏判断,影响检查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四是过度留痕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开展督查考核方式方法和反馈渠道单一,在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达标等活动时,不同程度存在指标设置过于繁琐、超出既定范围等方面问题,导致基层干部群众填表多、资料杂。有的将发文开会作为巡视巡察、监督检查、评估考核的内容事项,有的部门在检查评估上级政策、文件精神是否传达落实到位时,把有无配套制定文件、召开专门会议传达作为衡量标准,过度注重痕迹管理给基层工作增加负担,存在以形式主义应付督查检查的问题。同时,一些部门在初年制定下发某一方面的文件规定时,未明确要求基层配套制定相应的文件,但在年终考核检查时却设置指标分值,考核内容脱离实际,实用性不大。
二、对策建议
一是持续推进精文减会。严格落实中央关于精文减会决策部署,加大对统计口径外文件会议的精简力度,执行计划管理、审批报备和一事一报制度,临时开展的事项即开即报,加强对视频会议层层套开、随意以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召开会议、多头参会和小会繁多等问题的整治,发挥基层减负动态监测点的跟踪监管作用,对发文开会数量超标等问题及时预警提醒,对数据统计错报、漏报等问题予以指导纠偏。严格执行中办《规范地方党委政策性文件制定工作规定》要求,强化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规范配套制发文件,确保文件严谨规范、质量过硬、务实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