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总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局上下紧紧围绕“两统一”核心职责,聚焦“强基础、优空间、护资源、促集约、维权益、惠民生”六条主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权力监督,妥善化解矛盾,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水平。
一、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一)科学编制计划,加强法治引领
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认真研究各项工作的计划规划编制工作,科学统筹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规划系统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6大类18项具体的工作要求;制定了《2023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了宣传教育工作具体任务,并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到全局工作的总体布局中。我局常年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适时邀请相关法律专家,定期分析研究依法行政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文件管理
认真落实《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积极推动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备案、解释、评估、清理等各项制度落地实施。今年,申报(结转)3个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立项,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责任科室:国土空间规划科)、《市生态券交易管理办法》(责任科室: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科)、《关于重新公布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责任科室: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目前均已完成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政府规范性文件21件,其中继续有效18件,拟废止2件,拟修改1件;共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8件,其中继续有效7件,拟废止1件。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在江苏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平台集中公开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
二、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职能
(三)加快简政放权,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按照“四级四同”要求,定期对我局行政权力进行动态调整,目前行政权力事项共366项,其中行政许可37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17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强制17项、行政征用1项、其他权力15项、行政处罚258项。二是全面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事项。我局立足工作实际,以密切服务群众的“一件事”为视角,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截止目前,已有10项业务推行了“一件事、一次办、不见面”,覆盖了规划、利用、测管、市政、不动产登记等数量多、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业务。通过主动与住建局、数政局、审图中心、税务等部门沟通,制定横向联动机制,实现事项合并办理;通过统一申请表、精简申报材料、缩减审批时限,实现了“一个窗口、一次申请、一张表单、一套材料”;通过强化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等身份认证的应用,最终实现部分不动产登记业务手机端“掌上办”模式,解决了群众多跑路、耗时长、材料多等问题,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深化集成服务改革。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实现所有常规业务“T+0”即办。截止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各类登记业务127409份,审核108415份,督查抽核43861份,扫描59480份,发放不动产权证45224份,完成档案114885份。窗口查档量39815件,拆迁查询213件。“12345”回复529次,“12345”热线电话5197条。
(四)推进“互联网+”,完善便民举措
围绕“作风建设”和“创新创优”主线,深化“互联网+不动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建设首个镇级标准化不动产登记分中心。率先在徐霞客分中心打造不动产登记无差别综合窗口,实现分中心所有窗口均能独立完成全流程、全业务登记服务,实现不动产业务“全澄通办”“就近可办”。二是完成全国首宗挂牌成交的“国有+集体”组合地块不动产登记工作。10月25日,为长泾镇舜丰纺织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跨宗”项目成功发放了不动产权证。三是实现“数字人民币”加持不动产登记服务。为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支付需求,在税费“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中增添“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群众可自由选择缴费方式,切实增进金融服务普惠性。四是首次在工业用地中采用“共用宗”进行分幢登记。1月,综合保税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高标准厂房分幢登记,转变以往“独立”宗地概念,首次采用“共用宗”登记宗地面积,帮助企业简化不动产后续分割、变更登记流程,最大程度利企便企。五是实现“带押过户”业务扩面提质。我市带押过户案例获评第一批全国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截止目前,全市已办理“带押过户”业务163笔,涉抵押金额2亿余元。六是推进农房非公证继承登记发证工作。出台《农房非公证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操作办法》,统一收件材料、流程、审核标准、登记规范。建立非公证继承疑难问题会商领导小组,定期出台《市非公证继承登记疑难问题问答》,形成调查法律意见书范本、范例。由律所提供法律服务,规范实行告知承诺制,共建提供驻村服务。今年,青阳镇小桥村率先完成了全市首批农房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28户村民通过“非公证继承”方式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