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上半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上半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人大的精心指导下,县人大常委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深度融入中心、全方位服务大局”的工作取向,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小切口、微创新,持续推动人大工作由重程序向重程序与重质量并举转变,不折不扣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上半年,召开县人民代表大会1次,常委会6次、主任会议10次,听取“一府两院”工作报告7个,组织开展视察调研14次,开展执法检查 1次,作出决议、决定6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人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思想政治意识
始终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常委会党组印发《2023年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制定常委会党组2023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2次,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9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重要文件、会议等精神,推动县人大常委会班子先学先行。组织观看电影《周永开》,组织开展红色爱国主义主题党日活动,举办机关干部光荣退休仪式,深入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对党忠诚教育。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季度分析研判,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加大干部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教育,加强机关网络安全监管,提升机关文化建设,强化对外宣传交流,把牢意识形态领导权和主导权。
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常委会工作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编制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2023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推动责任落实。组织召开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廉洁过节警示教育大会,讲专题廉政党课,签订《“十个严禁”纪律要求公开承诺》,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和科级领导干部廉政风险排查,开展项目建设重点环节“吃拿卡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会前学法5次,坚持常态化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教育,重要节日前及时进行廉政提示,利用各类会议适时通报市、县等违纪党员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始终坚持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将产业发展、国有资产管理、法治校园建设、未成年人保护、生态环保等列为监督工作重点,推动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积极推动X水库、X内铁路等重大项目建设,主动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燃气安全排查、人居环境提质、河(湖)长制、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减灾等全县中心工作,积极为X发展和稳定贡献人大力量。
二、依法依规履职行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围绕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事项开展调研,主动开展城区学校规划布局等工作调研,为科学决策作出了积极努力。依法作出召开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等决议决定6项。审查县人民政府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计划草案、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形成审查结果报告向县人代会报告。
依法做好选举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按照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规定,做好“一府一委两院”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选举任免工作。上半年,依法选举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委员1名,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4名,其中:任命41人次,免职19人次,接受辞职4人次,确保了市委、县委人事安排意图圆满实现。通过对被选举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和供职发言等形式,切实增强新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公仆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推动宪法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