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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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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认真开好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通知要求,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我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参加集中学习研讨、个人自学、聆听党课、与同志交流学习心得等形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简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xx历史》,以及各级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书目内容,组织和参加了党史学习教育“五个一”实践活动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认真撰写了学习体会感悟文章,集中学习会上进行了学习研讨交流。为开好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我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对照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先辈先进,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党性分析,明确了整改措施,撰写了个人发言材料。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对照党的创新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初心使命、先辈先进方面查摆的问题 (一)对照党的创新理论方面。一是思想认识有偏差。习惯性地认为党的创新理论更多是管方向、管大局的指导性的国家领导人讲话、指示批示,中央和省、市制定的有关政策和文件,自己作为基层干部,更多时间是与群众打交道,落实理论政策,简单地理解为在常规工作推进中抓好落实即是,没有深刻认识到党的理论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指导、指引作用。二是理论学习不深入。在学习党史过程中,没有形成自觉、主动、常态的习惯,更多时候考虑业务工作多,党史学习按部就班、依规推进,把“学过”视为“学好”,把“作笔记”当成“已学完”,把“参加了相关党史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当成“完成了规定动作”。没有严格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例如:在学习党史系列书籍过程中,更多关注自己感兴趣的部分和与自己本质工作联系紧密的内容,把其他内容简单地、浏览式进行学习,没有更好地把党史内容与工作实践融会贯通。三是研讨交流不扎实。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理论研讨交流当成撰写发言材料,根据安排写一写自己学习党史的过程、学过了哪些内容,然后简单谈几句感悟,在会上与同志们进行交流。理论研讨准备没有认真思考与工作的结合点,往往是就学习党史谈党史,谈初浅的、面上的东西,研讨交流稿子铺和交流会上的发言质量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没有真正把党史当成建党百年之际提升共产党员信念信仰的根本教材。例如:在参加“改革开放时期历史”专题学习研讨时,自己会前准备的发言材料就没有很好地将实事求是的真理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切实指导工作实践,学习研讨的效果不突出。 (二)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方面。一是学习的自觉没有形成。认为党内法规是给哪些“视规矩纪律而不见”的人制定的,自己多年来工作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落实党的法规制度,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始终牢记入党时的铮铮誓言,不会出现违反党内法规的行为。基于此,一定程度上放松了自己对党章党纪党规的学习。比如:自己学习《党章》,习惯性地择其重点学党员义务,没有深刻认识党章要常学常新、当成枕边书时刻提醒自己是共产党人的重要意义。二是执行的标准有所降低。简单地把自己不违反党纪国法当成遵守、当成落实,觉得党内法规离自己远,也不会像哪些违纪违法的人视党内法规如玩物,在“温水煮青蛙”效应下,出现了党性修养的淡化和党性意识的弱化,把间接违反党内法规当成工作开展需要的所谓“变通”,实质是执行党内法规标准的降低,极易造成违纪违规行为。三是对身边的违纪违法案存在麻木心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各级各地党组织、纪委始终坚持反腐高压态势,查处了薄熙来、周永康等一大批高级官员违纪违法案,同时坚持“拍蝇”行动,查出的干部不计其数,有离自己远的、也有近的。但总认为自己都不存在违纪违法案中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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