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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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通知(通用)
各基层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不懈奋斗,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规定,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基层党组织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打牢思想基础。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结合本校本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等文件。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党中央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组织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深入查摆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基层委员会要做好“三对照”: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整治等情况,对照人民群众的期待,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可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教师学生意见建议,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引导党员做好“三对照一分析”: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谈心谈话要做到“三必谈”:党组织委员之间、党组织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党组织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组织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组织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格工作程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遵循“团结—批评一团结”的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组织工作,通报党组织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并请党员进行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织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方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组织书记和党组织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在党员大会上,要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作出评定。要充分发挥党组织“议人议事议支部”作用,党组织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要结合党员承诺践诺积分制管理要求和“互联网+党建”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情况,综合分析党员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参加各类教育培训,参加志愿服务、岗位履职等活动,履行承诺践诺等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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