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季度工作计划汇编(3篇)
目录
2.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2023年第二季度基层党建工作计划 5
3.市民政局2023年第二季度民政工作计划 10
2023年第二季度污染源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
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承德市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营子区2023年污染源日常监管抽查工作,促进公正公平执法,提升监管效能,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化改革、减轻企业负担、转变监管方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加强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的精细化监督管理,规范日常环境监管工作。落实营子区生态环境部门随机抽查主体责任,以行政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采用随机抽查的模式开展生态环境日常监管及监督检查,重点对被抽查单位(海洋、消耗臭氧层物质、新化学品、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等)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三同时”及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实施污染源分类监管,对全区污染源按照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对象分类,参照不同比例进行随机抽查。实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制度,每季度向社会公示随机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及时性、有效性。
二、工作重点
(一)抽查工作具体安排。按照《关于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领域推广随机抽查制度的实施方案》和《承德市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要求,经分局研究决定2023年开展四次“双随机”抽查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第二次“双随机”抽查工作时间2023年4月至6月,抽查行业为全区排污单位,其中重点排污单位按实际抽取,占抽取监管对象的比例为50%;一般排污单位12家,占抽取监管对象的比例为23%;特殊排污单位按实际抽取,占抽取监管对象的比例为100%;正面清单企业4家,占取监管对象的比例为100%
抽取执法人员的范围为分局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每次抽取2至3人。抽查事项为:对被抽查单位(海洋、消耗臭氧层物质、新化学品、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等)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评、“三同时”及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二)严格抽查程序。按照工作要求,随机抽查工作以季度为周期阶段性推进,根据本辖区行政执法人员和污染源数量合理制定季度随机抽查计划,并严格按照抽查计划按时完成季度随机抽查任务。随机抽查计划于每季度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采用摇号方式确定下一季度随机抽查对象及数量,由本级负责双随机工作且具备系统操作权限的工作人员在系统平台发布,随机抽查任务分配至相应现场执法人员;现场执法人员接收随机抽查任务后,在规定时限内对随机抽查对象开展现场检查,通过现场执法终端将随机抽查结果录入《污染源现场监察记录》后提交上报,确保随机抽查数据的实时上传。
(三)公开抽查信息。信息公开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区生态环境部门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信息:一是每年1月10日前公开本年度确定的列入随机抽查日常监管污染源名单;二是每季度抽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或环保部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双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作为双随机抽查工作的责任主体,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统筹协调,明确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同时严格按照省“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抽查工作。
(二)强化工作纪律。要求执法人员在随机结果出来后,抽查工作未完成前,做好保密工作,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违反保密制度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暂扣或收回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2023年第二季度基层党建工作计划
一、党员学习教育计划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研讨交流、专题辅导、全民阅读等活动。
2.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的二十大学习辅导百问》《党的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三农”工作》《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等书籍。
3.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粮食安全工作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署名文章等内容。
4.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准则》《条例》有关规定。
5.持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百年大党》《百年初心成大道党史学习教育案例选编》,着力从党的百年伟大奋斗历程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
6.根据全省“党课开讲啦”活动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全体党员收看“党课开讲啦”省级系列课程直播。
7.跟进学习中央、省、市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
8.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开展“思想要提升,我该懂什么”专题学习,深入学习党纪国法和粮储政策业务知识。
9.完成 “学习强国”“甘肃党建”信息平台学习任务。
二、组织生活工作计划
一是根据市委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学习宣传、交流研讨、专题辅导等活动,确保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二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制定任务清单和计划台账,扎实开展“三抓三促”行动,抓好专题学习、专题研讨、专题调研和专题练兵等活动,确保“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7+5”等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灵活多样开展党员学习教育,认真开展支委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党课辅导及党员政治生日、入党宣誓、固定日交纳党费等主题活动,每月10日前完成“甘肃党建”APP活动上传任务。并加强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积分记录,定期公示党员积分情况。
四是根据市委组织部“互联共转”行动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大众社区的沟通联系,创新性的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特色亮点突出的“互联共转”行动和志愿服务活动。
五是抓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标准、注重培养,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力度,确保按照发展程序,争取及早入党。
六是认真开展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工作和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各支部规范“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员思想动态分析研判等记录,认真查找梳理问题、补齐工作短板,加强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
七是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持续强化党建品牌建设,全力抓好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提质增效”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八是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和信教参教、涉黑涉恶问题专项行动,规范党员先锋岗、责任区设置,全力打造讲政治守纪律、善学习勇创新、敢担当有作为、强作风抓落实的模范机关。
九是按照《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要求,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支部联系点制度,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党建指导和党课辅导工作。
十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组织召开2023年上半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大会。
十一是研究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基层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上报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十二是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关要求,坚持把“党建+创建”模式有机融入到环境卫生整治、文明劝导各项工作中,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包街”卫生清扫活动和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坚决制止身边的不文明行为,为文明城市创建的作出贡献。
十三是根据《中共嘉峪关市委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过渡期内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精准帮扶工作的通
知》《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精准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推进精准帮扶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走访慰问、农产品对接销售和主题党日、志愿服务等工作,促进全村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十四是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之际,研究制定《嘉峪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慰问老党员、廉政警示教育,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红色读书月”、专题党课、红色观影等系列活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十五是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党建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