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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汇编(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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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3年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汇编(11篇)

 

目录

 

2.滦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6

3.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8

4.磐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2

5.潼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3

6.五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4

7.香河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2

8.炎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80

9.易门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91

10.永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03

11.镇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115


 

黄陵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及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上级法院指导、县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按照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及县第十八届人代会安排部署,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忠诚担当、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做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县域高质量发展,为“民族圣地·绿色黄陵”建设及黄陵社会各项事业进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发挥司法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11件,较2021年2285件同比增长40.5%,结案3144件,同比增长37.3%,结案率98%。员额法官人均结案225件,同比增加64件。平均审理时间41天,同比缩短13天。

(一)从严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黄陵建设。受理刑事案件79件,结案75件,判决犯罪分子113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3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共86人,宣告缓刑24人。依法惩治各类犯罪、保障人权,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将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与认罪认罚制度相结合,律师辩护率达到100%,认罪认罚案件占比98%,确保公正与效率并举。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抢劫、抢夺、涉毒等严重刑事犯罪和电信网络犯罪保持强势打压,铁腕惩治涉食品、药品、环境刑事犯罪,守护人民群众针尖上、舌尖上、头顶上、脚底下、钱袋子等安全。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切实做到依法严惩到位、打伞破网到位、打财断血到位。积极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审结被告人屈某作案11起、涉案金额500余万诈骗罪一案,审结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2件21人,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力打击了诈骗犯罪的嚣张气焰。

(二)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共受理民事案件2007件,审结1970件,调撤率75.3%。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司法理念,准确把握《民法典》核心要义和理念要求,加强涉民生、涉农等案件审理,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定纷止争、促进发展的独特作用,减少当事人诉累,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弘扬契约精神,为改善投资发展环境,优化县域营商环境提供坚强司法保障。继承和发扬马锡五审判方式,坚持法庭前移、走进群众身边,注重调查研究、厘清案件事实,强化调判结合、做到定纷止争,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成功化解100余件涉农化肥买卖合同、100余件涉网贷借款合同等系列案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争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三)围绕行政审判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非诉执行行政案件12件。坚持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协助行政机关与7户涉东关片区、沮河沿岸被拆迁人达成调解协议,促进行政争议实质解决,为城市形象提升贡献法院力量。加大司法监督力度,采取书面审查与访问审查、程序审查与证据审查、听证审查与现场勘查相结合方式,严格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重视运用司法建议督促行政机关规范执法行为,切实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力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四)整合执行力量配备,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受理执行案件1113件,结案1087件,申请标的额2.13亿元,执行到位标的8861.75万元,执行到位率同比增长137.35%。以保障胜诉权益实现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聚焦执行兑现这一核心,努力克服疫情不利影响,采取线上查控和线下查找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三秦飓风2022”、“延河风暴”等执行专项活动,并在人民法庭设立执行工作室就近开展执行工作,使一批涉民生、涉金融案件得到有效执行,尤其在春节期间执行工作“不打烊”,共计为30余名申请人兑付1100余万元执行款,让申请人度过一个美好祥和的新春佳节。执行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执行力度、执行措施和执行工作有了较大提高,质效排名从全省倒数第一跃升至全市前三。全年共拘传被执行人96人,拘留2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97人,发布限高令289人,查封房产20套,拍卖房产14套,拍卖车辆3辆。

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力提升审判质效

坚持把改革作为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公正司法的有力保障,持续深入探索创新,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统筹推进改革措施,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继续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审判质量和诉讼效率。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优化审判权力责任配置,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实行竞争上岗,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提升审判执行效率。印发《关于组建审判团队及下达办案任务的通知》,制定《员额法官办案任务规定(试行)》,分解办案任务及庭审直播任务,强化审判团队自我管理功能,进一步挖掘内部潜力,实现扁平化管理。

(二)完善权力运行体系,狠抓审判监督管理。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坚持有序放权和有效监督相统一,健全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定案把关、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尺度作用,助力审判提质增效。2022年共召开审委会21次,提交讨论案件309件。常态化开展“双进”工作,强化审限管理、流程管理,构建以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办案评价体系,落实审判质效月通报、季分析制度,建立审判质效指标研判制度,认真剖析后进指标,及时提出合理建议,为审判质效提升提供依据。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明确院、庭长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以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实质化、示范化为抓手,提高案件质效、改进审判作风,促进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行。

(三)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工作,推行发改案件剖析制度。结合本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案件评查及处理办法》和《发改案件剖析交流制度(试行)》,就发改案件建立台账,并重点进行评查剖析,确保整改措施到位。抽调10名优秀法官助理担任常态化评查人,实行一案一表一报告、签字背书的评查制度,重点评查发改案件27件,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瑕疵案件予以通报。开展裁判文书筛查,督促存在瑕疵问题的裁判文书及时进行整改。

(四)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提升司法公信。贯彻党中央及上级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重大部署,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积极推进庭审直播常态化,提高庭审效率,倒逼庭审规范化水平,积极回应社会对司法案件的关切,共直播案件231件;提高裁判文书上网及时性和同步性,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55.63%,确保文书格式规范、文字顺畅、逻辑清晰、说理透彻,让群众以看得见的方式感受司法温度。

三、围绕全县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延伸职能作用,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和部署,坚定贯彻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县第十八届人代会精神,为全县“三区一高地”发展定位以及“六大发展目标”提供司法保障,真正做到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一)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打造诉源治理新模式。店头法庭、隆坊法庭顺利通过“陕西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法庭”验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利用“苹果法庭”、“能源法庭”等形式,全面开展“三个一”诉源治理新模式,力促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全力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全面开展“三调+四联”活动,妥善处理涉家事、邻里纠纷、涉“三农”等案件以及新业态纠纷,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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