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XX镇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XX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全镇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如画翠湖·粮仓XX”建设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
(一)坚持强化组织领导,推进法治建设
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全镇重点工作,纳入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常抓不懈。坚持党委会前学法,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年专题研究法治工作6次。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细化制定了《XX镇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计划》《XX镇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做到年初有计划、阶段有重点、事事有安排,有力地保证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展开。
(二)健全机构职能体系,优化营商环境
高效便捷服务。优化调整政府内设机构及人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实行AB角制度。进一步完善便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功能,增强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全面落实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职能转变和服务效能提升,确保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不断提升群众对政府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全镇12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实现了全镇法律服务“全覆盖”。完成全镇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形成了以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柱,以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拓宽了公共法律服务覆盖面。充分挖掘基层法律服务潜力,选拔法律明白人70人,开展培训2次,积极发挥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有效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政务信息公开透明。通过公示栏、政务网站及时公开政府职能、财政预算、重大建设项目、涉农资金等信息,持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积极回应民众关切,保障群众对我镇相关工作政策、工作动态了解及时、查找便捷、监督有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作。2022年,我镇通过政务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
(三)从严执行依法决策,自觉接受监督
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
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签订、重大行政执法以及制度建设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依法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及疑难杂症案件,保障了各项工作依法规范推进。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健全动态清理和制发协调机制。
(四)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公正文明执法
配齐配强执法工作队伍。常态化开展各类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组织发动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聚焦城乡环境综合体质、市场秩序、交通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户外广告设施和店招店牌整治。全年,发出整改通知书26份,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件,行政罚款2000元。
(五)依法化解矛盾争议,维护辖区安定
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三调”联动,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52件,信访不稳定因素12件,均得到有效化解及稳控。接受调解案件28 件,调解成功28 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
(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素养
全面夯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严格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党委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组织机关干部70余人开展了2022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化拓展“法律七进”,持续开展“法治XX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充分组织发动村(社)干部、网格员、警务助理、法律顾问、志愿者等基层力量深入各村、社区、企业和学校广泛开展宪法、未成年人保护、反诈骗、禁毒等多领域法治宣传,以案释法,切实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引导形成共治、共管、共享工作格局。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我镇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对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形式单一。二是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强;三是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深化普法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及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坚持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加强法治法纪教育,全面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防范行政风险的意识和能力。
(二)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透明。加强政务透明,提高行政监督。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自觉接收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有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进一步夯实筑牢平安根基。强化各项措施落实,加强镇、村两级综治中心建设,规范网格化服务管理,整合基层联防联控力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化解各类矛盾,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着力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及早发现矛盾,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营造平安稳定的镇域环境。
XX县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
按照《XX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结合机构编制管理实际,我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推进情况
(一)扎实开展法治教育。我办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在认真研读《重点工作安排》主要内容、领会其主要精神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机构编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托“三会一课”“编讲编学”等形式,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专题学习,使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精神从领导到普通干部全知晓,从决策到工作全过程,从管理到服务全渗透,不断提高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做到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坚守底线。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县委编办2022年度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党务之窗)依法公开部门动态等信息48篇。
(二)创新开展“三项行动”。一是综合执法片区化。梳理“网格发现、乡镇主体、片区协调、县级统筹”四级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印发《关于统筹机构编制资源着力构建乡镇“块统条推”治理格局实施方案》。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达80%以上。《XX县“一支队伍管执法”以小改革破解执法大难题》等相关经验材料先后在中国机构编制网站、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四川改革动态》等媒体刊载。二是派驻机构属地化。出台进一步完善乡镇派驻机构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赋予乡镇“五项”权力,建立“六双”工作机制,切实提升乡镇统筹力。截至目前,已下沉派驻人员147人、工作经费40.36万元。相关实践经验在《眉山日报》等刊载推广。三是乡镇扁平化。以片区中心镇齐乐镇、仁美镇为试点乡镇,整合党政综合办事机构、事业机构、派驻机构职责,设置党建综合、经济发展、社会事务、综合行政执法、便民服务、工作监督6大工作平台,改变原有的“9个党政综合办事机构+5个事业机构+5个县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的运行模式,对比精简率达68%,最大限度发挥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达到机构“平台化”、管理“扁平化”、人员“多岗化”目标。
(三)依法开展事登工作。依法开展事业单位登记服务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规范化、法治化。2022年3月11日全面完成全县246家事业单位2021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公示率达99.6%。截至12月29日,共督促91家事业单位完成变更登记(涵盖变更事项119项)、2家事业单位完成设立登记、1家事业单位完成注销登记、3家事业单位完成证书补领;督促16家机关单位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信息变更。
二、2023年工作打算
(一)持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密切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巡察等部门配合联动,完善分工负责和责任追究机制,合力查处和纠正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着力构建既相互支持配合又互为监督制约的工作格局,将机构编制纪律抓在经常、严在日常。
(二)持续开展分批赋权。持续根据《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会同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科学制定赋权计划,实行分批赋权。按照“成熟一批、赋权一批”原则,将条件成熟、基层急需的行政权力迅速赋予乡镇,对现阶段无法承接的行政权力,实行分批下放,努力实现同区域内基础条件相同的乡镇承接的权力事项基本一致。同时,按程序依法依规动态调整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及责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