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年河长制工作总结范文篇一
xxx年,我区始终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河湖管理保护目标,凝心聚力、合力攻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现将我区xxx年河(湖)长制工作总结和xxx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xxx年工作总结 (一)完善治水管水工作体系。今年以来,我区积极以完善河(湖)长制体系为主要抓手,全面构建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治水管水工作体系。全区5条主要河流、14个湖泊、111个水库共设立区级、镇级、村级河(湖)长398名。区、镇(街道)、村级先后出台河长制实施方案213个,湖长制实施方案34个。不断强化区级、镇级河长制办公室工作力量,全区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135名。我区先后完成了9个区级和12个镇街级 “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全面启动村级“一河(湖)一策”编制工作。全面完成水利部河长制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完成省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数据整编2900余条,并及时启动了“一河一档”编制工作。在加强自身制度建设的同时,区河长办指导和督促19个镇街和杏花村文化旅游区修改和完善河长会议、督察、信息共享等六项工作制度。同时,根据省市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印发了《池州市贵池区区级河长巡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贵池区xxx年度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办法》,不断丰富了我区河(湖)长制工作制度体系。7月24日成立区检察院驻水务局生态检察官工作室,积极探索“河长制+检察”工作模式,促进刑事司法和涉水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确保河湖管护落到实处。1月份以来,区河长办组织各类河长制会议12次,组织协调办理市河长办督办单15次、下达交办单10次,各级河长共开展巡河(湖)9897人次,共核查整治各类问题145个,有效改善了我区河湖环境。 (二)水资源保护行动。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印发了xxx年度节水型社会创建实施方案,严格控制我区的用水总量在35142万立方米以下。加强高效节水技术推广,提高农业节水灌溉水平,8月份完成梅龙街道、秋江街道及梅村镇600亩高效节水灌溉农田建设,全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63。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对设立在九华河、秋浦河、龙舒河、红旗河沿岸由我区监管的鑫丰印染厂、丰林木业、马衙集镇、梅州晓雪度假酒店等9个入河排污口开展4次专项监督检查行动,未发现有关闭、迁建或新增入河排污口现象。区水务、环保部门积极配合市级部门完成我区重要水功能区标示管理,开展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监测工作,发布水功能区监测通报。在严格落实省、市水质监测断面工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建设我区跨镇、跨界河湖水质监测断面监测体系。 (三)水域岸线管护行动。年初,我区明确了xxx年度水域岸线管护的重点和难点,要求深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工作,全面启动长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8月份,积极配合长江委对我区长江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现场核查了15个项目,精确测量了7个项目。1-11月份,结合沿江沿河沿湖环境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点位排查“回头看”、“三清五水”联治、河湖“清四乱”、河湖违法建设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区各级河(湖)长出动5460人次,徒步对我区重点河流湖泊周边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查,确保不漏一处、不留死角。并通过无人机航拍方式对长江、秋浦河、白洋河、青通河、九华河进行全河段、全区域、全覆盖排查。经过排查,对鑫飞扬船厂、牛头山硫酸码头等涉河违法建设项目和75个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治,对账销号,逐步恢复了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四)水污染防治行动。我区专门制定并印发了《贵池区xxx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围绕饮用水水源、地表水、地下水三个工作目标,确定了8类25项具体工作任务。较好完成了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及省环保督查交办的水污染整改任务,1—11月份全区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长江贵池段和主要入江河流水质均达到Ⅱ-Ⅲ类,水质优良。 xxx年以来我区严格审查沿江、河、湖涉水项目,对未批先建、污水直排的洗砂厂、石材加工厂等水污染企业,积极落实停产整改措施,累计发函断电涉水污染企业160余家。成立区船舶修造企业污染防治办公室,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整治通知通报9份,重拳防治船舶修造企业造成的水污染问题。重点推进了畜禽养殖等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实施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确保肥料利用率达到38%,农药利用率达到4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9月30日,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了《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调整划定畜禽禁限养区的通告》(贵政秘〔xxx〕187号),重新调整划定了贵池区的畜禽禁限养区,将长江沿岸(贵池段)1公里范围内、秋浦河、九华河、青通河沿岸200米范围内以及升金湖保护区、十八索保护区、老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范围内全部划为禁养区。 今年以来,我区大力推进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取PPP模式对14个镇街集镇建成区和中心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综合整治,新建14个镇街污水收集管网和污水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农村污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排放一级A标准,变分散散排为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将减少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放,有效遏制农村水体水质恶化、环境污染问题,有效保护了农村河道水域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我区农村水环境。 加强对船舶港口码头污染防治工作,全区共出动海巡艇巡航158艘次,执法车315车次,出动执法人员2600多人次。集中打击船舶违规排放油污水、随意丢弃船舶垃圾的行为,要求码头堆场、作业平台、趸船等设置沉淀池、雨水分流池和污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冲洗污水、雨污水和生活污水等有序收集处理,确保不直排入江,防止造成二次污染,保护长江黄金水道。 (五)水环境治理行动。5月份,我区对23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供水单位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隐患排查,规范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识、界碑,依法清理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堆场和排污口。我区加大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力度,积极落实河湖日常保洁机制,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积极发挥村级水管员监督作用,加快构建河湖日常保洁长效机制,切实改善河湖水环境面貌。积极推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完成了黄湓河唐田段、黄湓河牛头山段防洪治理工程。新开工了九华河墩上段和白洋河刘街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出台了《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贵池段)实施方案》,以长江常水位划定了三道防线,并将全区15公里范围内的工业企业进行了地理信息标注。梳理安排7大类130项重点任务,分别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牵头制定了7个专项行动方案、年度工作要点,构建形成“1+7+1”方案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影响水生态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 (六)水生态修复行动。统筹各部门力量,积极推动清洁型小流域建设,积极完成xxx年度水土流失治理面积和重点预防保护面积任务。深入推进林长制工作,积极开展江河湖库源头水源涵养林和河道湖泊防护林建设和长江岸线生态修复及绿化提升工程建设,继续实施林业生态修复工程,扩大湿地面积,积极发挥林业发展修复水生态作用。切实加强水域自然保护区整改工作,制定出台了《贵池区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贵政办〔xxx〕62号),拆除养殖围网总长度27.22万米(不含残桩残网清理)、收缴集中渔船410艘,搬迁拆除珍珠养殖场四处1463亩;拆除畜禽养殖场房建筑面积18304平米,处置存栏畜禽104990只(头)。另外关停十八索省级自然保护区周边畜禽养殖场6个,拆除水产养殖人工设施2处。加强水产养殖环境监管,禁止向湖库投放化学肥料,对升金湖贵池段、十八索、西岔湖、秋浦河沿线等进行排查达230人次,结合长江航道治理工程,加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的品种和数量,在长江增设底至固定人工鱼槽6处、浮式人工鱼槽4处,有效改善和修复了水生生物环境。 (七)加强执法监管。按照市政府“五治”行动和区政府“六治双创”行动部署,我区扎实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重拳治砂良好氛围。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相关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非法采砂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营造齐抓共管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氛围。二是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砂水事违法行为。共组织开展内河巡河行动49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800余人次,出车450余次(其中夜间巡查80余次)、出艇70次,共立案查处涉砂水事违法案件91起,行政处罚到位91万元,拆除采砂设备64台(套),有效打击了涉砂水事违法行为。三是强化集中停靠管理,切实做好非法采砂源头管控。不断强化停靠点“人防+技防”管理措施,殷汇镇、梅村镇、秋江街道在重点敏感水域共完成18处视频监控安装部署,实现了对重点河段实时监控。全面清理关闭我区河道沿线21家砂石破碎厂,拆除砂石加工设备,清除沿河堆放的砂砾石,恢复河岸原状。同时对全区长江、五大内河沿线的56家堆砂场地进行清理关闭,重拳治砂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xxx年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深入推进“三清五水”联治、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重拳治砂专项整治、河湖“清四乱”等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明确的目标、最有力措施,向河湖管护存在的环境突出问题宣战,深入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积极贡献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贵池段)事业。 (一)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责任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在河湖管理保护中的组织牵头作用,严格落实河长制成员单位协调配合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分类细化实化各级河长任务,明确河长履职的具体内容、要求和标准。 (二)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督察机制。建立全覆盖的河长制督察体系,以务实管用高效为目标,以明查暗访相结合为原则,积极采用直接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准确掌握各级河长履职和河湖管理保护的真实情况。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一镇(街)一单、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加大问题整改力度。 (三)建立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实行河湖动态监控,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河湖巡查日志,对巡查时间、巡查河段、发现问题、处理措施等作出详细记录,对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