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其毛都口岸煤炭资源进口情况调研报告
2021年09月22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家关于扩大向北开放、打造对蒙能源战略通道、加工和储备基地的要求,同时充分发挥我旗口岸区位优势,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讲我旗经济发展的目标,通过对口岸煤炭进口企业的走访调研和结合我旗实际,现就甘其毛都口岸煤炭进口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口岸煤炭进口基本情况
(一)煤炭进口情况:2020年全年进口煤炭1471.5万吨,比2019年2052.4万吨下降28.3%;今年截止7月底累计进口煤炭303.2万吨,与去年同期531.2万吨相比下降42.92%。
(二)境外煤炭运输车辆情况:目前从事跨境煤炭运输的车辆基本上都是由中方人员出资与蒙方人员合作成立的运输企业,具不完全统计,现有运煤车辆约1.8万辆,其中散装车1.3万辆、集装箱车0.5万辆。
(三)运费情况:中盘从蒙古国TT矿到蒙方监管区查干哈达(约220公里),运费在80元人民币/吨左右;短盘从查干哈达到甘其毛都口岸(约25公里),运费在200-400元人民币/吨之间。短盘运费过高让企业压力很大。目前由于蒙方疫情原因煤炭进口量大幅缩减,短盘运费最高达到了1500元人民币/吨。
(四)车辆通关情况:口岸现有货物通道为12进7出19个通道,在2019年疫情未爆发之前最高每日入境煤车可达到1500辆/日左右,但现在由于疫情影响,每日入境煤车仅在百辆左右或经常出现停止通关现象。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口岸日通关车辆大幅下降。主要原因一方面在于受疫情影响,过往车辆和人员的检验检疫需履行一定的程序和时间;另一方面口岸通关基础设施缺乏创新,通关模式仍以传统方式运行,一旦受到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其通关能力就受到限制。
(二)进口煤炭由于多重因素影响,价格居高不下。
1、短盘运费过高,由于受到疫情影响,运煤车辆在短盘停留时间过长(个别有半个月左右),造成短盘运费飞涨。
2、运管单每季度发放限额为6000份,但在蒙方的运输车辆约1.8万辆,存在私下倒卖运管单现象,而且价格在不断上涨。
3、由于对境外运输企业缺乏有效约束,车辆运输费用随意涨价,导致企业成本上升。
4、口岸个别税费项目没有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个别企业反映环保税的征收不应一刀切,如在运输过程中已采用集装箱运输的和在监管区的仓储条件已达到环保要求的,就不应该再征收环保税。但现在口岸对过煤企业不区分条件全部征收。
(三)口岸进口的煤炭和铜精粉对我旗来讲,存在着“酒肉穿肠过”的现象,没有充分将我旗口岸的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口岸进口煤炭一半以上直接发往全国各地钢厂和发电厂,铜精粉全部运往外地进行冶炼,进口资源二次为当地创造税收和就业的贡献不明显。
(四)进口资源的加工贸易在我旗还没有形成。
煤炭、铜精粉等资源在进口后均以原材料或初加工的形式进行销售,没有延伸产业链,形成深加工、高附加值进而转为出口的加工贸易形式。
三、建议和措施
(一)加强口岸通关效率
1、外部加强与蒙方的沟通联系,协调处理通关事项;内部要认真研究防疫和通关的措施,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形成合力,强力落实工作措施,促进提升通关效率。
2、加强口岸新型通关基础设施,提升智能化、自动化、无人化通关设施建设,不断增强口岸的承载力、输运力和防疫能力。目前口岸过货以公路运输为主,运输方式单一、抗风险能力差。同时因疫情防控、运输条件和联检管控等原因,导致一系列物流问题,增加通道是权宜之计,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智能化改造和基础管、储、运能力的高效协同。建议认真研究口岸边境连接区域在司机不下车的情况下用机械倒运集装箱的方式或研究探索皮带运输、无人驾驶、陆港空轨跨境通关和铁路运输等新型通关模式,通过引进企业开发建设新型通关设施,满足防疫要求,增大过货能力。
(二)抑制由于非矿区原材料上涨导致的煤炭价格不合理上涨。
1、结合疫情防控,加强与蒙古国海关及交通部门的对接沟通,根据通关情况合理安排煤车的装车节奏,减少车辆在短盘道路滞留时间,同时要合理分配发放运管单,杜绝私下交易行为。
2、整合煤炭贸易企业和境外中资主导运输企业,成立行业协会,抑制境外运输费用无序竞争,推进签订长期、大宗运输合约,规范运输市场。
3、控制投资境外运输车辆,逐步淘汰报废一批超年限运输车辆,消除安全隐患和平衡运输市场。
4、优化营商环境,梳理口岸税费事项,认真研究环保税征收条件,考虑对已有符合环保要求的不再征收该税费。
(三)深入研究我旗煤化工等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口岸资源配置,抓住甘其毛都口岸被明确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有利时机,强化进口资源落地深加工能力,二次为当地创造税收和就业贡献。
(四)积极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充分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转变口岸发展方式。
1、加快推动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尽快参与到国家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的政策中来,促进我旗经济发展的同时享受国家政策红利。积极争取在加工园区建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带动有条件的企业进入加工贸易产业链,引进内地先进制造业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我们资源优势,通过政策引导,发展加工贸易,形成内外联动、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经济格局。
2、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依托口岸和加工园区,开展保税仓储、物流中转、国际采购等现代服务业,构建集仓储、运输、加工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体系。促进口岸和园区的资源进口、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形成周边配套、辐射带动、集聚发展新格局。
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2021年9月20日
根据市政协年度工作安排,我们调研组就“残疾人事业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先后召开残工委部分成员单位,镇、村(社区)、企业等多个层面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现报告如下。
近几年来,我市以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着力点,每年投入约4500万元,统筹推进康复托养、就业创业、困难帮扶等工作,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获得多项国家级、省级荣誉。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残疾人服务保障及时到位。突出弱有所扶、困有所帮、应助尽助,制定一批残疾人服务保障政策意见。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改善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条件469户。开展残疾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兜底代缴,解决1802名重度残疾人的养老问题。按照扬州新标准,落实残疾儿童康复免费救助298人,转介外地康复81人,实现应救尽救。二是就业创业成效初步显现。出台了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三年规划和扶持残疾人创业实施意见等文件,建成残疾人创业基地4家、扶贫基地14家、带动就业156人、累计教育培训残疾人1098人次;建成残疾人农疗中心,打造了“农疗中心+合作社+残疾农户”的就业创业综合服务新平台,并获得省残联创新创优项目。疫情防控期间,还对无法营业的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800-5000元的资金扶持,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三是康复托养体系逐步健全。建成市、镇、村三级互补的公共服务网络,建成“残疾人之家”23个,配备了必要的康复训练器材;累计为残疾人配发轮椅、助视器、人工耳蜗等辅助用品用具4735件。开展社会化“点单式”居家照护服务,对贫困重度失能、半失能残疾人进行扶助,并对上门次数和服务时间提出量化要求,保证康复托养效果。四是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实施残疾人排舞“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三进工程,连续承办三届全国残疾人排舞公开赛;选拔18名运动员参加全国、省残疾人赛事,在市七运会中设置残疾人专项,开设乒乓球、象棋、趣味田径等项目;组织参加华东片区残疾人文创作品等赛事,有多人次获奖。
残疾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其劳动技能相对较低、社会竞争力弱,经济压力、心理压力大,对地方政府诉求多。虽然我市在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作了大量扎实的工作,但在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创业以及多部门联动上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扶残助残既要做到服务管理全覆盖,也要做到帮扶精准有力;既要关心进保障笼子的已领证人员,也要关注政策边缘的急难残疾人家庭。残疾人事业崇高而光荣,是一项需要政府、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社会系统工程。为此,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力度。一是开展技能培训。依托人社局职业技能和自主创业培训平台,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和实用技术培训,开辟培训指导的“绿色通道”,提供精准的政策、技术、业务指导,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二是引导社会关注。引导社会资本关注关心残疾人就业,鼓励优秀企业主结对扶持残疾人创业或帮扶农疗、工疗中心发展,特别是103家福利企业,要保障好1600余名残疾工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注重典型宣传。通过“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对残疾人自强创业和扶残助业典型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残疾人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四是积攒专项资金。组织税务、工信等部门联合督查企业残保金征缴工作,增加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资金笼子,并把资金用到残疾人创业就业亟需、薄弱的环节,以及康复托管、就医求学等领域。
二、进一步优化残疾人康复托养精准服务。一是重视残疾人证办理。建议建立专家会办制度,进一步优化残疾人证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核、评残效率;探索建立残疾人服务管理智能化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和“跨省通办”的通道;试行康复“容缺”服务,对因病致残的急难家庭,在申请办理残疾证期间,建议参照享受配发辅助器具等服务,填补致残到拿证期间帮扶的空缺。二是重视康复治疗。充分发挥残疾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加强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有关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专业康复知识培训;及时、高效收集、更新残疾人康复托管需求信息,如辅助器具适配、慢性病用药、白内障治疗等,为市级层面精准服务打好基础、做好落实。三是重视托养服务。重点服务家庭照料困难、家庭经济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整合残联、民政、卫健等部门资源,进一步夯实“点单式”居家照料服务的基础,规范服务的频次和标准。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依托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开展上门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提升居家托养服务质量。加强“残疾人之家”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鼓励各镇、村根据实际需求差别化配置相关功能室、辅助器材、日间照料内容等,注重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的调配和培训,促进医养康养相结合,提升服务的精准性。
三、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