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芜湖市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18日
2021年,市统计局以法治统计建设为主线,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主动创新普法工作思路,完成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为全市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领导带头深入学。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确保精准理解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精神,全面贯彻上级各项决策部署。7月21日,芜湖市委特邀省统计局高亳洲副局长为市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专题辅导报告,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深刻领会党中央防惩统计造假决心,坚决扛起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政治责任。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再次学习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传达省委书记郑栅洁关于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指示要求,研究安排我市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切实加强源头数据管控,强化统计数据质量审核。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重视和支持统计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统计监督。
二是上下跟进系统学。2021年以来,市局领导班子通过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议等,多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市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芜湖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和《芜湖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统计法治宣传计划》,确保本单位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经常性统计调查任务的职能部门,采取党委(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专题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
三是干部培训常态学。坚持将中央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作为统计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2021年,芜湖市统计局共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法治培训8次,参训学员500余人次。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的必修课程,进行常态化教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治统意识。
四是发挥好统计普法阵地作用。全市各级统计机构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通过服务千企行动、日常走访调研、领导署名理论文章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微信微博、广播电台等各类融媒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我市统计系统共发领导署名文章9篇。
二、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加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
一是持续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4·15全面国家安全教育日”、“江淮普法行”、“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普法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宣传,在宣传长廊摆放《宪法》《民法典》宣传展板,组织局机关干部参观芜湖市宪法馆,通过“服务千企”等活动主动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等,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二是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活动。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学习研讨工作,将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局机关和支部学习重要内容,通过题辅导讲座、知识竞赛“党史故事我来讲”、党史知识竞赛活动活动等,提升统计干部法律素养。
三是开展疫情防控、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宣传。紧密配合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大力开展加强国家安全、疫病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完善工作机制,着力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
一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将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市统计局局长在政府网站刊载统计机构负责人《推动依法统计,提高数据质量,为芜湖构建新发展格局贡献统计力量》署名文章,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列入同级法治内容。
二是推进机关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深入。将统计法律法规作为各类统计培训的必学内容。2021年,市统计局开展法治培训班8次。开展宪法、统计法知识测试,组织机关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责任意识。
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学习宣传《2021年全省统计系统重点普法目录》,制定2021年芜湖市统计局普法责任清单,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根据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认真学习《宪法》、《统计法》和《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细则》等各项法律法规。
四是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门在市委党校开展全市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首席统计员培训班。全市各级统计部门领导和专业人员积极到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宣讲统计法律法规,2021年全市共开展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8次。
五是抓好关键节点法治宣传。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集中组织大规模宣传活动,营造普法学法的社会氛围。
四、彰显统计特色,深入推进统计法治文化建设
一是推进普法与统计业务双促进。利用联网直报平台,结合“统计服务千企”行动,实现面向一套表统计调查对象统计法治宣传全覆盖。2021年市局编印《统计法律法规资料汇编》发放至统计调查对象。借力专业统计年报会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专业培训会上开展会前学法工作,实现基层统计人员普法全覆盖。
二是推进普法与统计执法有机融合。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向统计调查对象面对面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深入基层“送法入点”。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宣传,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是抓好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利用市统计局科长大讲堂组织开展统计执法人员培训,教育指导全市统计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素养和执法能力
四是多种形式开展统计法治文化建设。在市统计局统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与芜湖交广电台建立合作关系,在电台“公民与法”栏目开展统计普法融媒体直播。开展统计诚信宣传月工作,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作品征集,制作统计法治建设微视频并参加第七届“法润江淮 共筑美好安徽”微视频评比,参加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活动,全市共报送法治征文23篇。
宾阳县统计局2021年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总结
2021年12月30日
今年以来,我县统计普法宣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体统计人员共同努力,积极进取、团结奋斗、努力工作,全面推进了我县的统计法治建设,依法维护了全县统计工作秩序,确保了统计数据客观、公正、真实,使统计工作能够有效的为宏观经济运行和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现将我县2021年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总结如下:
一、坚持政治为魂,加强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贯彻
1.县委、县政府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并持续、深入学习领会。4月29日及6月10日,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
2.县委组织部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必修课,并在11月10日开展了专题讲座。
3.县统计局多次召开面向各镇、各有关单位党政领导及负责统计工作的分管领导的统计法治专题培训会,并利用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向各镇、“四上”企业统计员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以及统计法律法规。
二、坚持学习为先,进一步增强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
1.我局在4月27日、5月21日的统计督察整改工作部署会上开展了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观看宣传视频。在5月26日的现场普法宣传活动中,向社会各界群众派发统计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宣传折页。
2.按照县司法局统一部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网络学法用法培训考试,参与率和考试合格率均达到100%。
3.组织统计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工作小组,采取查阅执法案卷资料、听取工作汇报、集体讨论、互评打分等方式,对2017年以来的案卷开展了统计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4.将《意见》《办法》《规定》和统计法律法规主要精神以及统计工作人员“十不准”、统计调查对象“十不得”作为统计业务培训班的重要内容,把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和统计违法典型案例、失信联合惩戒措施列入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