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汇编(5篇)
1.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
2.XX管理区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11
3.市水务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
4.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9
5.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42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县民委成员单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县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学习计划,创新学习宣传方法和载体,每周通过线上线下学习2次,采取集体学习、学习研讨、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学细悟、学懂弄通,将学习成效转化为民委工作的生动实践。
(二)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取得成效
一是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立创建考核、动态管理、示范带动“三大体系”,积极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健全完善创建指标和示范单位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了《和林格尔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命名管理办法(试行)》,支持和指导相关地区和单位争创复创全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召开了民族团结创建“一进一主题”工作会议、“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专题工作会议。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互观互学”活动,举办了呼和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互观互促(玉泉区、和林格尔县)现场观摩会,创建工作成效受到上级部门好评。
二是建立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和宣传教育体系。制作民族团结微视频16期、宣传海报300余份、主题标语20多幅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微”活动1256场次,深耕细作“微阵地、微课堂、微宣传、微行动、微民生”。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创新开展 “两月一周”活动306场次。举办了2023年“牢记嘱托 感恩奋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艺作品展、“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活动、首届和林县长城论坛暨土城子遗址公园研讨会,组织和林格尔剪纸在国家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展出,在县文化馆举办了“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和林县红石榴国学微课堂”,为中小学生进行免费国画培训,目前已举办24期。建成“中华颂·同心亭”2处,中华颂·中国精神与中华民族形象宣传长廊1处,在盛乐博物馆建立了“呼和浩特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在县委党校挂牌成立呼和浩特市职业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和林格尔工作站。
(三)推进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成效
积极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时分配下达2023年中央及自治区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350万元,用于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台格斗村林果基地建设项目(150万)、羊群沟乡泥合子村电商沙棘初加工建设项目(107万)、大红城乡五当沟村道路排水建设项目(36.79万元)、盛乐镇中二十家村至饮牛沟道路硬化建行项目(26.21万元)、盛乐镇段家园村460米产业路建设项目。指导各乡镇按要求做好项目入库,加快前期手续和资金拨付、项目实施进度等工作,重点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完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政策工作。
(四)推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取得成效
一是全面深入持久开展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展规划(2021-2025年)》及我县发展规划落实落细。加大常态化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实践活动289余场次。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队,组织县委宣传部、统战部、直属机关工委、民委等部门对全县创建单位进行了2轮督查评估,并开展月度考评。完成第九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第八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申报工作。
二是全面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建设各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把社区打造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平台。稳就业保民生精准发力,兜底保障持续加强,2023年,城镇新增就业376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70人,农村劳动力累计转移就业4616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零工家园市场正式投用。
三是全面落实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制定下发了《和林格尔县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的方案》,协调推动“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等系列活动。与大同市云冈区签订合作协议,双方依托北魏故都南迁、促进各民族大融合大背景,推动落实“三项计划”。
四是全面落实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县委宣传部、统战部、民委、文旅体局积极协调配合,开展了第八届台格斗“杏花节”、第十四届“芍药旅游文化节”等相关活动。
(五)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成效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以宪法和民族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利用传统媒体手段和新媒体优势,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栏,发放《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手册》12000余本、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县倡议书8000余份、宣传折页2万余份。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上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做好民族语言文字工作。配合教育部门持续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