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主题方案汇编(4篇)
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护安2022”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认真汲取近期我市连续发生的xx教训,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进一步排查治理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思想,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领域集中整治一批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消防安全标准,存在突出问题的消防风险隐患,切实减少一般火灾事故、遏制较大火灾事故、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促进全系统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为迎接党代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范围
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事局、x卫康院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要精准分析本辖区本单位安全风险,抓住主要矛盾、突出主要问题,以医疗卫生单位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燃气、消防、特种设备等方面为重点。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事局对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文化、安全意识和管理条件差、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单位纳入到重点执法检查单位(企业)名录库,结合卫生健康实际分别建立重点检查单位(企业)名录库。通过有效的执法手段,实现监管执法全覆盖,对重点单位检查执法率达100%,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对检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问题单位的整改复查率达100%。
三、整治重点
(一)消防安全管理方面
1.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确定,是否知道担负的消防安全职责;
2.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建立与岗位匹配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4.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是否定期开展;
5.防火巡查、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是否完整;
6.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是否确定;
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保障方面
1.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与居住场所是否设在同一建筑内;
2.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防火分区是否改变;
3.人员密集场所装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障碍物;
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
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控制柜是否显示故障、存在屏蔽、信号丢失等现象,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是否正常巡检;
6.消防水泵、稳压泵是否保持完好,室内外消火栓是否保持完好,有无被占用,消防水源是否充足;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是否充足,喷头有无被遮挡;
8.防火门是否保持完好,常闭防火门是否处于常开状态;
9.防火卷帘上升、下降是否正常,卷帘下面是否堆放物品;
10.防排烟设施是否运行正常,自然排烟窗有无被占用、遮挡;
灭火器是否压力充足,员工是否会操作。
(三)其他管理方面
1.用火、用电、用气是否规范,电气线路、燃气设备是否定期检测、维护,有无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情况,餐饮场所是否按要求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
2.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场所是否聘请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
3.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现象;
4.强、弱电缆井电缆桥架是否关闭严实,有无在电缆井堆放杂物,穿越楼层等横向、竖向防火封堵是否严实;
5.库房、仓库是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
6.医院、养老院等夜间营业(夜间人员聚集)等场所是否落实夜间火灾防范措施,应对突发事件力量是否充足,有无存在前台+1名保安夜间值守现象;
7.医疗卫生单位食堂油烟道是否定期清洗,煎油、熬汤是否有人全程值守。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改(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事局、x卫康院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立即行动,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卫生健康系统、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拉网式自查排查,切实做到底数准、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措施和时限,迅速着手开展内部整改。要及时收集汇总自查台账、问题清单和内部整治情况,经主要负责人核实把关后及时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行业检查(4月1日至5月31日)。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牵头对x卫康院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事局对本辖区医疗卫生单位,按照有效治理、精准治理的要求,全面开展卫生健康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对建筑消防设施电气火灾频发的问题,根据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实际,督促指导其开展建筑消防设施和电气的检测,重点抓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这个关键少数,检查各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推动整改到位、不留后患。对仍未整改的,要限期整改,确保形成闭环管理。
(三)第三阶段:执法检查(2022年6月1日至7月31日)。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事局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模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强化联合惩戒,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并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市安办也将在各区县和各部门执法检查的基础上,适时组织各行业牵头部门和消防部门联合开展“三带三查”执法抽查检查,通过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达到每一场执法即是一场普法的目的,推动全市单位(场所)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落地落实,切实解决企业风险辨识不清不明,管控措施不严不到位问题,全面提升企业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和依法治火的能力、水平,切实扭转消防安全领域灾害事故多发频发势头。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22年8月1日至年底)。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事局、x卫康院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要全面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经验,分析查找专项行动中的问题差距,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措施、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同时,要定期组织“回头看”,认真查漏补缺,积极推动隐患治理,确保隐患动态清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两个至上”,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积极为即将召开的全国“两会”以及党代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采取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卫生健康局、高新区社事局、x卫康院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将“护安2022”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统一起来,统筹在全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整治,构建大整治工作格局,及时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符合本区县、本单位的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统筹协调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