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渡难关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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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渡难关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疫情发生以来,辖内各银行业保险业机构积极发挥金融业在疫情防控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和市政府“双十条”政策措施,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给予了很大支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疫情防控金融支持主体责任。
各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统一部署,落实疫情防控金融支持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与实体经济共渡难关,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各银行机构:一是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企业扩大产能。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继续做好对卫生医疗、重要物资生产、运输物流等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融资支持,用足用好中央及地方相关政策,专设机制,主动对接相关部门,降低融资成本,设立绿色审批通道,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疫情防控综合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恢复产能和扩大生产。二是要提高信贷管理能力,及时梳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及客户情况,科学判断客户营业收入和偿债能力变化情况,优化信贷流程,合理延长贷款期限,有效减费降息,支持受影响企业有序高效恢复生产经营。三是要加强对疫情后相关企业恢复生产经营能力的调研,结合“四送一服”双千工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百行进万企”等活动开展,对受疫情影响企业提供顾问服务,一企一策提供信贷支持,帮助其复工复产。“百行进万企”对接工作期限已经延长至2020年6月底,各银行机构要创新采取线上、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对接,务必做到全量对接、不漏一企一户。四是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在支付结算、融资规划、产销支持等更多领域,发挥机构自身优势,提供特色产品、专业咨询等增值服务。
各保险机构:一是要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结合自身情况,为身处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意外、健康、养老、医疗等优惠保险服务。二是要实施分期或延期付费。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在疫情期间保费尚未全部支付的,疫情期间不得催收保费,适当延迟缴纳保险费。企业因复工复产投保相关保险的,为降低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资金成本,应根据企业需要实施延迟或分期付费。三是要实施保险责任顺延。为降低我市旅游服务企业的负担,凡投保景区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旅行社责任险的旅游相关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停业的,应根据政府要求的实际停业时间办理保险责任延期。对相关交通运输企业投保车险的营运车辆受疫情影响停驶的,及时与企业联系,按照停驶车辆实际情况办理保险责任延期。对已经承保的在建工程,相关保险业务责任期限在保险期间的适当顺延。四是要实施理赔责任扩展。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出险理赔,开辟绿色通道,快速理赔,应赔尽赔;对投保雇主责任险和意外健康险的企业员工在疫情期间发生保险事故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扩展保险责任,切实体现保险责任担当。五是要做好受困企业金融服务。安排专项资金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的企业免费提供安全生产培训、应急演练和风险管理服务等,帮助企业提高安全生产和环节污染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分担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入,减少企业风险损失。
二、强化金融服务,帮助实体经济渡过难关。
各银行机构:一是要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战略,精准支持对宏观经济和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工程。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二是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的内部资源倾斜,做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服务对接和需求调查,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增加中长期贷款,积极满足开复工企业流动资金需求。三是压降成本费率,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鼓励在原有基础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四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不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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