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聚一高心得体会:谈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贴近中心主动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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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聚一高心得体会:谈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贴近中心主动作为
去年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了“聚力创新,聚焦富民,高水平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发展方略。这一以人民为中心、以创新为引领的发展思路,为我们纪检监察工作确立了新目标,指明了新路径,是今后一个时期的行动指南。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我们认为应抓好以下着力点:一、凝聚抓早抓小抓苗头的合力,净化干部队伍整片森林生态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唯有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干部队伍,才能有利于推改革、助发展、促和谐。从党组织角度来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关键在于形成以上率下、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就是要强化组织协调,主动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强化权力监督,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职责和法定权限、程序行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强化执纪问责,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既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顶风违纪行为,更对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等“四类人”毫不手软,使其得到应有惩戒。从党员干部个体来看,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就是抓早抓小抓苗头、对每个人的关爱和保护。“四种形态”体现了严管与厚爱、预防与惩治的统一,既重视立案审查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少数,又强调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尤其是在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就从严管理、出手挽救,及时阻断违纪进程,不让其发展到“第二种形态”,更不能到“第三种形态”、甚至“第四种形态”。我们要结合中央纪委明确的“四种形态”5类56项指标,特别是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主动履职,扩大谈话函询覆盖面。二、创优讲服务讲纪律的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总书记指出“新型政商关系,概括起来说就是亲、清两个字”。个人理解,所谓“亲”,就是要主动靠前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所谓“清”,就是要清清爽爽、泾渭分明,满腔热情地与企业家交流接触,毫不含糊支持企业发展。作为党员干部,我们对待企业家的心要热,要用心用情为广大企业提供服务,既给遇到难题的企业雪中送炭,也给健康发展的企业加把油添把火;服务企业的腿要勤,要认真落实联系挂钩服务企业制度,放下身段、放低姿态,经常性地深入基层和企业调研,及时了解企业需求,主动上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的招要实,结合“暖企惠民大走访”活动,既为企业鼓劲加油,也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更加精准地解决企业发展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从自身职能入手,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新型政商关系的构建提供保障。协助深化“放管服”改革,用清单管理推动减权、规范用权,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深化部门内控机制建设,铲除权力寻租空间,最大程度降低廉政风险;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跟踪了解职能部门履职情况,加大廉洁执法、公正执法监察力度,杜绝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行为;完善企业诉求督办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使纪律成为触碰不得的硬约束、高压线,推动公职人员严格按照纪律规矩办事。三、鲜明重实干比实绩的导向,完善鼓励创新的容错纠错机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我们要善于区分责任,勇于打破常规,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建设“强富美高”新XX作出更大贡献。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一方面公开容错纠错清单,增强科学性、可操作性,例如对党章党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符合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的,经过调研论证、风险评估等行为中出现失误的,可以酌情容错免责;另一方面完善干部申辩机制,干部提出复议申请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要联合开展调查评估,并向上级部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误判漏判,处理结果确定后,做好纠错对象的思想工作,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激励干部担当实干。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就纪检监察机关而言,即既要厘清边界,细化“纠”与“容”的标准,明确什么样的“错”能“容”,以及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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