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感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决定》起草的背景和考虑、起草过程、基本框架、主要内容等方面所作的重要讲话,为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科学指南和重要遵循。作为检察机关,将始终不渝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主动对标市委关于落实改革任务的具体部署,一体抓好检察职责任务落实和服务保障其他各项改革任务推进,为更好支撑和服务“强新优富美高”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抓实学习宣传贯彻,把稳检察工作政治方向。认真落实市委专题学习班有关要求,在个人示范带头学的基础上,坚决抓好检察机关集中轮训工作,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更加自觉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将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一体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全面行使职权、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担当作为,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紧盯改革重点任务,全力护航省会发展大局。将全部检察工作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实践和市委“项目深化年”建设大局,努力以服务改革、服务发展的坚定行动为强省会建设保驾护航。紧紧围绕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持续健全以检察职能深度融入公共安全治理工作机制,坚决维护省会大局稳定。努力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体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以检察担当助推各种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参与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双向衔接机制,统筹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积极助力。促进检察办案与社会治理紧密融合,做实法治化检察信访工作,以检察建议手段积极咨政献言,助力提升省会社会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