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章作为党的根本大法,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方面起着统领性作用。“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二十大党章共修改50处,其中总纲部分修改37处,条文部分修改13处,集中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建设新成果,体现了二十大报告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反映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明确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一、党章发展史,折射百年党的自我建设和自我革命史
从党的一大制定《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到党的二大制定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再到历次党代会上对党章的修改完善,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改革和新时代的百年发展,先后制定了1部党纲、19部党章,为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加强党的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章的每一次修改,都体现了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的自我革命精神。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从一大党纲到七大党章,我们党通过卓有成效的探索,基本确立了党章的内容与框架结构。1921年,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确定了党的名称、性质和纲领,提出了党的最终目标。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次把“纪律”单独列为一章,第一次提出了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纲领。1923年,三大党章对入党介绍人数量要求进行了修改,第一次规定入党候补期。1925年,四大党章规定党员3人以上成立一个支部,支部是党的基本组织,将原有党章中“委员长”的称呼变为“总书记”“书记”。1927年,五大党章首次规定入党年龄必须在18岁以上,明确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党的组织系统分为5个层次,设立党的领导机构为中央政治局,选举产生中央监察委员会和省一级监察委员会等。1928年,六大党章规定了民主集中制的3条原则,较以前几部党章,突出强调了共产国际的领导,对中国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1945年,七大党章第一次有了总纲,把毛泽东思想确定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了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规定了党员的四项义务和四项权利等内容,党的建设内容进一步完善,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逐渐走向成熟。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党章继续修改发展,党的建设在曲折中前进。八大党章是执政党的首部党章,突出强调了加强执政党建设的内容,在总纲中增写了关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突出强调了党内民主和集体领导原则,增加了党员的义务与权利,体现了执政党建设的初步成果,为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执政党建设指明了方向。十一大党章虽然对九大、十大党章进行了拨乱反正,但仍沿用了“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提法,在党的建设上继续使用特定含义的“五十字建党大纲”来概括党的性质和建党目标。
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章得到恢复发展。1982年,十二大党章彻底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思想,对党的性质、指导思想、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和党的任务等都作出了正确的规定,标志着党的建设步入了改革开放新时期的发展轨道,是党章发展史上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党章。1987年,十三大党章在党内选举方面,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差额选举的办法,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规定党内重要问题要进行表决,使党的制度建设有了很大进展。1992年,十四大党章总结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经验,明确提出围绕党的政治路线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提出了反对腐败的任务,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加深。1997年,十五大党章把邓小平理论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2002年,十六大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表明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不断加深,对党的性质作出了新阐述,对党的工作和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新要求。2007年,十七大党章对党员和党的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党的组织制度方面增写了党务公开和巡视制度内容。2012年,十八大党章在总纲中把科学发展观列入党的指导思想,完善了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内容,体现了党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成果。
2017年,十九大党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通过的党章。在总纲部分,党章总结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经验,明确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等;在条文部分,充实了关于党员义务和发展党员标准的相关规定,充实了干部选拔条件的要求,增加了巡视巡察制度,修订了党的纪律和党的建设制度方面内容。十九大党章凝结着新时代党的理论与实践创新的成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指明了方向。